- 经公安机关调查,网名为“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的杨某,是张家川县某中学初三学生,今年16岁,2012年9月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由于不满16周岁未予处罚。所以不是初次了。
【行拘大花脸】 #张家川鼠标少年因言涉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二)项关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 回复@天使复活828: 这次庭审很公开啊,不是我盲目相信,是你压根不细看http://t.cn/z8oPTEw我懒得多说,你看这个报道吧,不行再把当时庭审实况看下 //@天使复活828: 回复@汉江临眺_cj2: 哦懂了,你是个相信cctv的好人!你说说新闻都说了哪些证据?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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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天要下雨5297: 你骂人,叫易懂,我说你社会经验欠缺,叫扣帽子,真的不明白:)自己可以多去网上搜搜啊,固执不便于有正确的判断啊,生活中也是如此 //@天要下雨5297: 回复@汉江临眺_cj2: 你口气不小,学会扣帽子了。法庭审理讲的是事实与证据,你还知道些啥惊天大秘密?说出来就好!展开全文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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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天要下雨5297: 毕竟你的动机也许是善良的,我就不计较了,还是和你说说吧。你以为光凭一句话法庭就会理你?只凭一句话,根本上不了法庭,你的社会经验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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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上面对他已经避重就轻了,就这,光一个海外别墅就一千多万,叫真共产党员吗,感觉侮辱了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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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进行取证,而且据网上报道,薄的律师是他自己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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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兄弟只知其一,在我国,公诉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由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一般不承担举证责任。但是,举证责任不是一成不变地由控诉方承担。当被告人为了否定公诉的事实主张而提出辩护意义的具体事实主张时,举证责任则转移到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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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面声音不是坏事,正可以起到监督作用,不过这次国家敢于公开审理,实时详细公开,确是做得不错,值得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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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小聪明制造的大问题】领导者杂志社社长周志兴:薄熙来在中国的官员中凤毛麟角,他的小聪明制造的大问题让他成为济南审判的主角。2011年我见过薄,这次审判让面纱褪去,面目更加清晰。 (分享自 @FT中文网) 🔗 网页链接
- 以前对他印象不错,但后来的情况让人对他不免产生很多疑问
【“世纪审判”表明中国再次处于十字路口】 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委员薄熙来的庭审过程,被许多记者看成是“世纪审判”。本次庭审过程在国内外引发巨大兴趣。很多人认为,薄熙来一案,堪称是33年前 “四人帮”案件后的最具轰动效应的事件。 全文: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