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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南: #敬请慎言# 1/事实为据,法律为准。2/记者身份不是抗法护身。3/某报若有理,应说在法庭。4/案件尚在侦查,敬请慎言。//@媣稥: 一些大V和媒体开始删除“请放人”的微博,或许他们心里原本就清楚:这个记者也许没有那么纯洁。只是他们太想借机把不满情绪煽动起来
    @新快报 有何资格要求放人?继刘虎被捕后,该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刑拘。此事尚处侦查阶段,按规新快报非但没有资格要求放人,反而应作为共同嫌疑人等候调查。现在居然私用舆论公权,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模样,高呼放人。中国法治,媒体不是法外之地,穷骨头更非抗法招牌,舆论绑架终将自我搬石砸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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