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竹山人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楠竹山人
//@司马南: #敬请慎言# 1/事实为据,法律为准。2/记者身份不是抗法护身。3/某报若有理,应说在法庭。4/案件尚在侦查,敬请慎言。//@媣稥: 一些大V和媒体开始删除“请放人”的微博,或许他们心里原本就清楚:这个记者也许没有那么纯洁。只是他们太想借机把不满情绪煽动起来 @新快报 有何资格要求放人?继刘虎被捕后,该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刑拘。此事尚处侦查阶段,按规新快报非但没有资格要求放人,反而应作为共同嫌疑人等候调查。现在居然私用舆论公权,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模样,高呼放人。中国法治,媒体不是法外之地,穷骨头更非抗法招牌,舆论绑架终将自我搬石砸脚! 展开全文转发 1799评论 788 原微博 楠竹山人
我参与了@大马在途 的投票【2012年你的消费取向(收入扣除储蓄后的主要消费)】,我投给了“准备教育消费(含个人进修、子女教育)”等2个选项,你也快来表态吧!🔗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