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王甫律师: 刑诉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应当以事实和法律为前提,保护的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只要是在这个前提上的辩护都应当得到支持,而单纯为了个人利益,或被告人利益,而做出不符合事实、法律的辩护,就相当于纵容犯罪!
法院将辩护人扔出法院门外,举世罕见。正告北海司法者,你们扔得出律师躯体,但掏不走律师良心,你们,扔掉的是“法治”。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当你们突然悟到律师是为你们的亲人或明天的你,在竭力辩护时,你会惊出一身冷汗。只有深刻领悟习总“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真谛,才是对你我真正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