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使然,喜欢浏览法律类短文。却发现一个怪相:现在网上做广告的律师在其网页上都开设“文集”栏目。但所谓的文集,本是粘贴制作,且未注明出处和作者,竟然大言不惭地署上了各自的名字,是典型的剽窃。如此,职业道德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