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内参#诉讼律师是真正的高端业务。可是真正做诉讼的律师,都集中在法院旁边那些租到门面的律师事务所。只有在那些律所,诉讼业务才能真正集中,可以真正用来作为业务发展基础。为了零敲碎打的案源得四处求爷爷告奶奶,直至低价竞争和风险代理。没有长期稳定的案源,律师凭什么以诉讼作为长期职业?展开全文
- #律师内参#善于胡搅蛮缠的律师,明明是在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可是往往理由多(动辄十几个观点)、牵涉广(动辄法律法规引用几十条)、气势足(动辄上访闹访司法不公)。当事人会感觉不明则厉;但作为对方律师,除了毫不留情地指出其问题外,内心也要坚信,一般稍有点审判经验的法官都是不会睬他们的。
- #律师内参#上诉状交了之后,在二审开庭时,居然又堂而皇之变更上诉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居然也接受了。这种烂事因为以前本律师也干过,所以昨天虽然也遭上诉人律师如此坑了一把,所以也没什么好生气的,各为其主嘛。只不过作为诉讼法曾经的研究生,难免感慨:程序法,你到底算哪根葱嘛?@高杉峻
-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已异化为两极:一边经济案件表面辩护实际捞人,另一边抱团死磕搏眼球吸引客户。上面虽有《刑法》306条律师伪证罪高悬利剑,可中间还有公安检察法院一审二审几波饿虎群狼环伺分享美食,官官相护面子工程有错不改。律师大不了不做刑案,最苦莫过中间广大无支付能力的中小案件被告人。
- 律师也要矜持。宁可失去后面30%的风险收入,也不能免去他前期的一点点基本费。宁可失去一个可能真的是某大公司老总的信任,也不能免费让他白白浪费我两个小时的咨询时间。宁可少收一半律师费,也不要相信他会给你介绍客户的承诺。该拒绝的客户应该拒绝;因为他们拒绝律师的时候,从来不会有任何犹豫。展开全文
- 【民事诉讼证据简要问答】内容承接《民事诉讼庭审程序简要问答》,主要来源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业务材料,有文字改动。@计兮 @高杉峻
- 窗外赤日炎炎,坐着不动都要出汗。家中小孩顽劣异常,既不肯吃饭也不肯睡觉。又一家互联网创业公司因合伙人意见不一宣告关闭,又一家潜在的法律顾问单位宣告丧失。三件事看似无甚关联,但其实解决之道都是一样的。“戒浮躁”。
- 贺卫方老师曾经鼓吹过的法官精英论,现在他自己都不说了。机械适用证据规则会造成法律事实远离客观事实。可法院现在除了几个大法官之外,多数都是贺老师精英理论的信徒了。这些法官自认法庭之神,觉得当事人和律师拿他没辙。这样的法院、法官要他们作甚;不如统统干掉,恢复原先的群众路线和人民审判。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这个合伙企业主要是为了控股下面的一个独资公司而设立,而非私募或创投类公司,是否适用这条?国家是否有具体规定?@小山律师 @彬彬律师 展开全文
- 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卡扎菲和萨达姆刚刚在半岛电视上发表联合声明,对这起事件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和最无奈的遗憾……
强烈谴责美国大使在利比亚被袭身亡事件,他不远万里从天堂般的美利坚,不要石油,不图霸权来到独裁者统治下的地狱般的利比亚,带着自由女神的火炬,带着普世的精神,带着正义的炸弹。独裁者被消灭,利比亚被带入天堂个个幸福生活美满。可邪恶的利比亚人民竟然杀了神的使者,这是怎样的忘恩负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