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重庆沪渝高速G50江北收费口5公里前发生骇人一幕,执法人员将路障恶意砸向我正在高速行驶的摩托车前轮,试图放倒时速90公里的行车。致使车辆人员倒地,车辆受损。是谁赋予了他们如此的执法权利和手段?这在香港、欧美国家是严重的恶意伤害行为,要负刑事责任的!我不会只是震惊和气氛!@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