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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邓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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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刚上台就发生的两大奇案 //@袁裕来律师: 我们是权本主义,不是资本主义。//@袁莉wsj: 两个阶级:统治者和被统治者。
    刘志军律师自己都不用请,国家给指定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就免死;曾成杰自己花钱请了律师,律师也做了很多努力,仍被判死,死前家属都见不到。至于刘等高管就审可以穿便服,而曾等必定是囚服,都是小细节。可见,大官真是官,毕竟曾是同僚;富商再富,还是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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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是法盲的集合体[哈哈][哈哈] //@何兵: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诉讼制度、司法制度,属于全国人大立法保留事项,国务院尚且无权立法,何况司法部?
    【依照宪法,“两高”和行政部门无权就旁听和律师刑辩制定限制性规则】宪法第125条 规定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被告获得公开审判和辩护属公民基本权利,故关于旁听和律师辩护的限制性规则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以制定法律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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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力的反击 //@司令本: 以前韩寒被质疑,我很痛心,觉得韩寒上当了,后来李开复等等一些人也被质疑,我更吃紧,有时候会想干嘛他们要去搭理那些疯狗,到了大眼被质疑,我彻底悟了,这个国家如果你做的事问心无愧,反而被疯狗咬了,你需要的加倍还击,不然邪恶势力会更加猖狂!
    质疑,就是你听到一间房子里发出尖叫,一个男人走出来,然后新闻说房里有位妇女被杀死;构陷,就是你先行认定这男人一定会杀人,到处搜罗他去过的房间房,只要有尖叫声哪怕从嘉年华游戏室发出,这男人就是杀人疑犯。于是一个打着救灾旗号、沽名钓誉的团队浮出水面。此时,我们已不再是团队,而是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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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没有二奶反腐,没有微博实名举报,没有网络图片曝光,恰好这几样都是现下最有效的反腐机制
    【习近平:借鉴历史提高防腐能力】历史上值得现在学习的反腐经验:一是治乱用重典,处理贪官不能手软;二是官员监督体系相对独立,反贪官员是孤臣,不允许和受监督的官员有人情往来,杜绝了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三是国人好名,为贪官污吏建耻辱榜并细其履历立碑警示后人;四是保护和重奖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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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十字?卫生局长?
    【如此红会】已离世的“大肚女孩”苏田田永远无法知道,她患病期间人们捐助的5万多元爱心款,曾经一直停留在红十字会账户中。永定县红会坚称,没有卫生局长的签字不能转出。在她辞世35天之后,直到2011年8月15日,她的母亲郑金凤才接到永定县红十字会通知,16日,该县红会将捐款打入田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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