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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行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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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旦群众发现,在如此恶劣的官场风气下,还有像薄熙来这样“常在河边走,几乎不湿脚”的好干部时,他们很善于原谅他的某些缺点和问题。如果党的干部都像薄熙来一样,即使犯了些错误,有些问题,还能得到群众的热烈支持,那么这个党就有伟大的生命力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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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罪推定、实质正义的原则,薄熙来有罪吗?显然,这是公诉方的逻辑,也是许多中央级媒体斥责薄熙来狡辩、拒不认罪的逻辑,还是中央处理该事件的逻辑。“先抓、后查、再审”,属于典型的、严重的有罪推定。公诉方接受上级任务,运用他们自己也不赞成的有罪推定逻辑,牵强附会地给薄熙来定罪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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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家的汪汪: 回复@雪杉赋305: 嗯。//@雪杉赋305: 回复@文玉弓: 如果把对待薄熙来的手段同样对全国县团级以上的所有在任和退休官员进行调查,有公开违宪复辟资本主义是不是犯罪?打着企业改制的旗号把几千万工人赶出工厂是不是犯罪?大面积推广种植转基因农作物是不是犯罪?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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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会有: 一、没有听和看到他的自辩全文,只听到公诉人陈述和对被告无理批责及人格攻击;二、各大官谋体先行定罪,而且是一致炮轰贬抑被告人,明显具有统一指令性行动特征;三、各网站对攻击他的贴子放行而且锁住不让评论,对为他说话的帖全部删除和封锁,所有按照一个意思而为就是用舆论压倒公正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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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把谷开来不出庭的原因归于薄熙来的坚拒。即不是官方不让谷开来出庭,而是薄熙来坚拒。因为薄威胁说,要在法庭上提出离婚,所以检方才同意不让谷出庭。这个谎言虽然编得有些离谱,但必须要编,怎么样也要有一个说辞——不是检方的责任。可是在庭审中,薄熙来一天连续两次强烈要求谷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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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治还是法治?——评济南审判薄熙来:在济南审判前,当局喊的最响亮的口号就是“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真的是这样吗?为了使这次审判“公正、公开”,当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封网、封微博、封空间、封QQ等网络恐怖手段,目的就是使这次济南审判“公正公平”,就是把人们的言论用法律手段封锁在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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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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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穿抹黑谣言——薄熙来“通过蒋洁敏提升政绩”? http://t.cn/z86rrZf经过查阅大量资料发现,此说法有所牵强,中石油辽宁、重庆石油项目的拍板及建设,与蒋、薄二人任职时间点上并不对应。薄主政辽宁期间蒋任职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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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影帝在新闻发布会上,气宇轩昂地斥责重庆的 “唱红打黑”,义正辞严地批判老薄搞文革闹复辟。如今的罪状中,这么严重的反革命罪行却只字不提。编剧们花了一整年的时间,终于闹明白了:老薄走的道路,正是中共最正统的道路,老薄所坚持的理念,正是中共凝聚民心的法宝。以此定罪就是掘了自己的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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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的『链条』连根一拉就断的面条都不如!它根本就锁不住薄熙来!薄熙来要谷开来到庭对质,法庭为什么推诿?几个出庭证人的证词漏洞百出,相互矛盾,根本缺乏法律效率!呼吁@济南中院 判决该案重新侦查,先弄清尼尔命案这一基石!//@吴一陆: //@笔剑风云: 簿是穷人的精神领袖,他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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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发现一清官】浩浩荡荡三百将,辛辛苦苦五百天;道听途说跨世纪,捕风捉影奔五环。挖地三尺似考古,决心查出有缝蛋;四件事套三宗罪,受贿贪污滥用权。证人都是阶下囚,证言勉强挣表现;关键证人斩监侯,更如鱼肉在砧板。庭审似乎开新风,认真激烈四天半;公诉一件没落实,被告原来是清官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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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心不死,搬到很多所谓流氓学者写的狗屁文章都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今天搬到的是西南民族学院的一个法学博士疯言乱语,说因为中国特色所以多数证人没到庭现场作证是没问题的。那个糊涂的博士不懂中国法律,拿特色跟法律对比,当然应该遵守法律的,博士竟然不懂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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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贪官横行,我理解了“三反”;看到奸商遍地,我理解了“五反”;看到公知的无耻,我理解了“反右”;看到民逗的脑残、洋奴的下贱,我理解了“文革”;看到司法机关为谣言站台,我理解了“砸烂公检法”;看到农业部强推转基因,我理解了“军管”;看到小国挨打,我理解了“两弹一星”…社会教育人哪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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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蒂罗尔// @成田子: 真太气人了!居然叫薄来举证?1、他被关一年半无自由,任由诱逼,他到哪弄证据?2、刑事举证责任只在公诉人,被告人只要否认,你公诉就得拿证据,证据不足就得推翻,这你教授不懂?3、没收钱还得拿证据吗?那太好了!狗日的你樊祟义去年拿了我500万请还我,什么?没拿?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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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才有到: 回复@雪杉赋194: 这叫什么事,老百姓说薄好,你偏说有罪,他妈!真是无耻下流之极!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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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建刚医生: //@远观-近看: 姐姐,刑事案件不存在谁主张谁举证的问题//@问沉1: 谁主张谁举证,这都不懂么?//@小桥流水li: //@成田子: 真太气人了!居然叫薄来举证?1、他被关一年半无自由,任由诱逼,他到哪弄证据?2、刑事举证责任只在公诉人,被告人只要否认, 狗日的你樊祟义去年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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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之 : 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 就凭那些口水证据?而且要么来自缓期执行死囚,要么来自劳改犯,要么来自在押嫌疑犯。他们可都是立功心切的,为了不被执行、为了保外就医、为了宽大处理只有选择配合。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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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一渔民823: 最右给力//@成田子: 真太气人了!居然叫薄来举证?1、他被关一年半无自由,任由诱逼,他到哪弄证据?2、刑事举证责任只在公诉人,被告人只要否认,你公诉就得拿证据,证据不足就得推翻,这你教授不懂?3、没收钱还得拿证据吗?那太好了!狗日的你樊祟义去年拿了我500万请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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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乾坤顶浪行: 庭审证据不足,就动用一切公知的狗屁言论来给百姓洗脑吗?做不到!谁也抹黑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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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田子: 真太气人了!居然叫薄来举证?1、他被关一年半无自由,任由诱逼,他到哪弄证据?2、刑事举证责任只在公诉人,被告人只要否认,你公诉就得拿证据,证据不足就得推翻,这你教授不懂?3、没收钱还得拿证据吗?那太好了!狗日的你樊祟义去年拿了我500万请还我,什么?没拿?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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