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思考啊啊的头像

思考啊啊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思考啊啊

    //@干卫东律师: //@老胡微谈: 什么是民意?当16岁少年因微博被转发500条被刑拘时,微博满屏都是“放了孩子!”;当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后,微博满屏都是“人民小贩夏俊峰”;当清华的狗屁砖家高谈延迟退休的歪理邪说时,满屏都是“狗日的砖家,滚!”,这就是民意!
    每天睡觉都是一觉到天亮,而今夜两点多时竟然莫名其妙醒来,微博上满屏尽是夏俊峰,看来看去竟睡意全无。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不禁为夏俊峰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同情和无限的愤慨。在这个自我标榜是法治社会的国家,法律竟能被如此滥用,公民权力竟可以被肆意剥夺。五千年文明古国何以沦落至此?@沈阳张晶
    转发 400评论 7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思考啊啊

    //@周泽律师: 最高法院以自己对夏俊峰案、曾成杰案等案件的死刑复核结果证明,中国的司法是独立的,法官们中能够做到不受舆论左右的。那些担心舆论影响司法,甚至想立法禁止律师披露案情的人,担心完全是多余。
    闻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无比绝望!几年来,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结果,薄熙来、刘志军、王立军等祸国殃民的大奸、大贪、大恶都留下来了,一个为生计奔波、本不是什么"恶人"的小贩,却没能留下来。人们还在喊"刀下留人"!如果,决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愿你们也一路走好!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3100评论 84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思考啊啊

    转发微博
    发表了博文 《1》 - 我发誓在也不哭了…让老公安心走好.// 法院来人了,送达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我疯了,现在准备走, @孔智勇- 【刀下留人!】夏俊峰杀人,我对城管有些失望;裁定杀夏俊峰, 🔗 网页链接
    转发 13评论 8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