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若收钱传谣应为共犯"有民警称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秦火火交代,他们和某些人达成协议,互相帮转微博。下一步,警方将对此进行具体调查。北京盈科律师所易胜华认为,如果秦火火等人寻衅滋事,罪名成立,那么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替他们有偿传播谣言的"大V"应被追究为共犯,罪名一样。新京报
- //@邢建民律师: 我赞赏律师团的精神,精神!其它另当别论。转一个网友说贴:如果不能走在前面,请跟着队伍;如果不愿跟着队伍,请站在路边鼓掌;如果不愿站在路边,请在网上助威;如果这些都做不到,请默默闭上眼睛,为正义祈祷!
对于那些拥有高收入、时间就是金钱的名律师,此次免费奔赴平度,我内心是有一份敬意的;我未必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可以欣赏你的这种精神。但,观察极个别律师到平度后所采取的办案方式和微博上体现的法律水准,怎么看也不像是去办案的,倒像是呼朋唤友去露营、去野炊、去狂欢、去参加音乐节的。 -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今年天气太冷,总觉得春天的脚步太慢,但终于来了。真想出去踏踏青,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去哪里呢?不用发愁了,参加“316”杯2013春季运动会即可。@邢建民律师 @我日中天 @张双英律师
- 虽然对张青松主任不甚了解,但对其“欢迎外所律师参加”之言倍感亲切,律师的常规化学习早就应该打破本所律师的限制,越开放越好。尚权所值得同行学习,在此表示支持!//@刘桂明: 一定要脱稿讲哟!
今天下午2时,尚权所的业务学习由主任张青松律师主讲,题目为“关于律师会见的注意事项”。张律师在多年的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的实战经验,望感兴趣的律师朋友共同来所探讨。🔗 网页链接
- 期待明天石家庄天空湛蓝,艳阳高照。赋诗一句,让各位看官见笑:我愿出掌扇来一阵风,拂去石门上空阴雾霾。@崔永青 @我日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