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张润越的头像

张润越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张润越

    //@风青杨V: 它们要是对官员财产公开也有这么个态度,这个国家就有希望了。。。。
    央视、人民日报说:“私域不是遮羞布”。听好了:私域【就是】遮羞布!不服?请你央视的姑娘们把裤子脱了,我要看看你们的【羞】,别用遮羞布挡着我。呆货们,让李剑芒一字一句地教导你们:“法 律 不 是 侵 犯 私 域 的 遮 羞 布”!法律的最终目的就是保护公民的私域不受侵犯,不要本末倒置。
    展开全文
    转发 2078评论 60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张润越

    //@谢佑平: 相当于文革中的戴高帽子背犯人牌游街示众。
    【电视展示嫌犯“审前认罪”不妥】中国电视台播放外国人和本国高管坦白交代违法犯罪行为的画面在商界引起担忧。香港中文大学法律教授伊娃.皮尔斯说,这种在正式刑事程序开始前公开认罪的做法是倒退到了毛时代的刑事审判。在政治化的案件中作公开认罪处理,目的是做宣传,这违反了法治原则。(BBC网站)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461评论 7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张润越

    长春市地区在夏至周代是肃慎之地,汉晋时期为扶余属地,辽代归黄龙府辖,金代属上京路的隆州,明代是兀良哈部,清代属郭尔罗斯前旗。一八零零年(嘉庆五年)清政府借地设置在长春堡设治理事通判,名长春厅,这是相当于县一级的行政机构,负责司法管理和行政事务。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