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张呀无畏的头像

张呀无畏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张呀无畏

    敬佩。
    因我出差四川,已请京衡夏案辩护组两位律师钟国林、李道演专程从北京飞沈阳,对张晶和其家人进行慰问,处理相关事务。接到若干企业家电话,愿意帮助夏俊峰儿子的生活和教育培养问题。已转告张晶。人间自有真情在。代为感谢。
    转发 758评论 22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张呀无畏

    展开全文
    【今天於其一案庭前会议】1、庭前会议是否应公开刑诉法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2、司法实践中庭前会议不但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等重大程序性问题,有时甚至还解决一些实体问题;4、从刘志军案到薄熙来案,庭前会议“秘密”进行已引发法律界广泛诟病;5、从庭前会议实际承担部分庭审功能看,理应公开。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48评论 18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