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大家研究:可以取消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恢复律师资格考试。法官和检察官从执业一定年限的律师中选拔。这样设计更有利于保证司法人员的素质,也更有利于司法人员理解律师工作。当然,前提是司法机关的运行机制与待遇要有足够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