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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直播# 审判长:当事人在二审当中享有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跟一审是一样的,在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里有申请回避的权利需要征求当事人意见,如果当事人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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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直播# 审判长:经核查,各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本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上诉人广西某某有色冶金有限公司不服龙州县人民法院(2013)龙民初字第167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一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杨德清、韦金彪、林丽红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陶凯达担任记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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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直播#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有无意见? 上诉人:无异议。 被上诉人:无异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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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直播# 被上诉人:广西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民路4号星时代广场名仕阁10层1018号。 法定代表人陈天明,该公司总经理。(未到) 委托代理人林有锦,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 卿,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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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直播# 书记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布法庭规则)不得录音录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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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直播# 主持人: 本院官方微博将播放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上诉人广西某某有色冶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西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敬请关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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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庭审直播##官方微博直播# 主持人: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梁某某与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新浪大力支持,感谢各网友的关注和参与。再见!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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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直播#开庭时间:2013年12月10日9时00分。地点:本院审判庭第3号法庭。 审判长:农雄楼 审判员:区燕萍 代理审判员:黄赵伟(主审)书记员:农吕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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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直播# 主持人: 本院官方微博将播放民事审判第三庭开庭审理的一起梁某某与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敬请关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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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微博案件直播#崇左市中院将微博播放上诉人农某某与被上诉人赵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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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动态#31日上午,崇左中院举办“道德讲坛”活动,崇左市市直机关近40个单位的代表和该院干警聆听了讲堂。活动分七个流程:齐唱歌曲《好人就在身边》、观看“法官妈妈”陈燕萍感人事迹、身边干警方春宁讲述好人事、现在读一段《弟子规》、在场观众交流感悟、承若做一个善良的人、现场赠送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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