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沛威_Leslie: 著作权集体管理概念从欧洲来,背后是对文化艺术的特殊尊重而定得比较方便作者个人透过权集体管理有效执行其权利,其后在亚洲发展时考虑因素差别很大,一般都要平衡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理性,在根据其国情、法律制度等来制定。
德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法》规定,某项权利要求只能有集体管理组织主张的,推定该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全体权利人的权利。集体管理组织在在私人复制、延续权、出租权等领域主张报酬的,推定该集体管理组织代表所有的权利人。使用人已经向集体管理组织一揽子付酬的,应当免除再为非会员另行承担付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