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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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魁明律师: //@66-李亮: //@天地一沙鸥_83147: //@chineseloser: //@知青记者: 博主确为法律人,律师! //@洪晃ilook: //@陶景洲: 博主象是学法律的出身。 “刑拘”“王功权” 若只是这两个关键词倒也罢了,偏偏这两个关键词带出的第三个关键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思考]此罪情节严重才能入罪。不禁十分好奇王功权是如何“聚众”?→聚了多少众?→难道粉丝数?如何“扰乱”?→引起转发、评论?如何“情节严重”→……?扰乱了哪里的公共场所? 转发 590评论 71 原微博 孙鲲
不厚督呆过的地方美女真的很多!或者是我很久没有逛街了?可惜跟我关系都不大。为什么没有记者问我幸福吗? 我在洪崖洞。 我在#洪崖洞# 🔗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