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路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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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律师: //@余DANG绪: 自己的面子一点不能丢,别人的尊严一点也不顾。这是典型的小人心态。不光是不懂法,而且心态阴暗,精神畸形。归根到底,做老大习惯了,权威冒犯不得。稍有冒犯,便恼羞成怒,一定要找双小鞋给人穿上。这样你就挽回面子了?权威叫人抓狂,权力让人张狂,权势让人疯狂。 展开全文【他们比造谣寻衅滋事恶劣】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规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但甘肃警方在通报#张家川初中生网络寻衅滋事案#处理情况时,却散布该生盗窃摩托车的信息。这比编造谣言寻衅滋事还恶劣! 展开全文转发 2400评论 497 原微博 天路0821
@於其一妻女: 衢州市公、检、法,你们不要践踏国家法律,浙江省你在让他们造什么孽?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