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夏律师-国浩律所的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律师按小时收费十分十分有必要!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拔到神性的高度就不理性了。
    [薛蛮子和央视的区别] 人是什么?一半是野兽,一半是天使!薛蛮子和央视的区别在于,薛蛮子努力压制野兽的一半展示天使的一半,央视努力展示野兽的一半压制天使的一半。薛蛮子作为大V难道不是在做这种努力?怎能用他身上的兽性来揶揄他身上的神性?谁更高贵?谁更庸俗?
    转发 691评论 9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赞一个!轻言词证据能避免刑讯逼供。//@汶金让: 不是警察无能,也不是法律人太善,是法治进步了! //@网络一半: 警察无能还是法律太善? //@庄培坤: ]
    【孝感一对情侣承认活埋他人却找不到尸体 判无罪】据荆楚网报道,2011年9月17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男子张强被李某、陈某二人伙同他人胁迫带走,从此再无消息。当晚,李、陈二人逃到异地躲藏。警方抓获二人后,二人指认的地点未能找到张强尸体。孝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陈二人无罪。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也有可能是太瞧得起海龟了。。。 //@旗渡法律翻译001: 博主脑子里对翻译看不起啊 //@苏婧想去纽约过圣诞: 海归就能翻译?!别逗了。就拿法律翻译最基础的让海归翻估计都困难。翻译好歹是个专业,请原博主谨慎
    【高学历海归只能做翻译:发展受阻被质疑】哇噻,一年国外学费可以养活美国一家几口,然后你回国只能做翻译,对得起人民币么!!!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我国总在"极端"。歌颂某人时,媒体和大众把他推上神坛。批判某人时,将他踩进泥里,一无是处十恶不赦。没有只有缺点的人。存在即有其合理性一面,与其骂这些成功的企业家、明星弱智,不如客观告诉我王林能让他们信服的事例和原因。这才是新闻人的职业操守!
    【羊城晚报:膜拜“大师”的明星被夹扁了脑袋】上下五千年,对永生、对超能力的追逐,是有闲阶层的专利,那是物质富足到了相当程度后,对红尘的极度留恋发展为对“仙福永享、寿与天齐”的臆想,一旦有个貌似现实的缝隙,便一头扎进去亢奋不已,浑然不知自己事实上已被夹扁了脑袋。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梅兰芳大剧院参加文化部2013新春招待会,92个国家驻华使馆人员参加。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吱白 汇报一下。你交待我办的那个案子,收取了最低的律师费,并已胜诉,法官驳回了对方全部诉请。你可以向领导邀功了。我又给姐们儿你长脸了吧?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今天收到赠书,感谢读客,感谢@雪夜冰河 的作品。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夏律师-国浩律所

    回复很专业,转发以纠正自己的错误。//@麦姐小千: 法大的法学馆藏在高校法学图书馆中排名仅次于北大法学图书馆 但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员在国外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 哈哈 国际法律图书界的会议上经常看到我们学校来的人
    法大的图书馆,据说馆藏的法学类图书目前在中国排名第一。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