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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工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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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刻舟求剑//@孙大泡老窝: 回复@骑能量自行车: 没有,一,很难出来。二,即使一天翻盘,胜利者也会杀他于狱中,栽于失败者头上。因为,没人会将浴血所得拱手让人。这是中国,一个盛产阴谋的国度。[嘻嘻] //@骑能量自行车: 泡哥说说:那个长得瘦瘦的,戴个眼镜很斯文的诉棍有没有成为昂山的潜质?[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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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时讯#【王功权被批准逮捕】据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微博消息称,北京市检察机关电话告知,王功权昨日巳批准逮捕。家属尚未收到通知,检察院告今天会送达。参见财新《新世纪》此前报道【商人公民王功权】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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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买了房子的人,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晓玲有话说: 傻逼。
    【地铁尿完扬言尿飞机 自称也是上海人】@Michael-Kuo 爆料:10月16日地铁10号线上,一个带着2个孩子的非沪籍女士在地铁给小孩把尿。面对指责毫无悔意,最终迫于压力清理完便溺物后,大声说道:『我也是上海人,我在上海有房子,我还要到飞机上让孩子撒尿...』 🔗 网页链接 [吃惊]BY脊梁in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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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看看现在的高院院长是谁?!地方大员上来的!行政主导司法啦! //@仝宗锦: 辩方只需证明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而非充分举证正当防卫,反过来,控方则需排除上述可能.你和贵总公司对刑诉法理解有误.
    最高法院关于夏俊峰案的谈话中提到“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害人张旭东、申凯殴打了被告人夏俊峰”,问题在于,根据刑诉法第53条“(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法院本应认定的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可以排除被害人殴打了被告人的可能”。法院在对举证责任曲解中剥夺了被告的疑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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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曾经不可一世的薄熙来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重庆打黑期间“因言获罪”者之前已陆续重获自由,他们是:谢苏明、方洪、彭洪、任建宇、黄成诚等。跟帖一句劳教一年,在现代文明国家几乎不可想象。历史终不可逆转!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说:世上最美好的事物是言论自由。我们必须捍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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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激言论的这个“过激”,有一个指标衡量吗?这要是不能量化,势必大乱,会成为现代“文字狱”的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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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您先请——请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请民政局局长睡一睡桥洞;请卫生局局长排队看病;请城管局局长去摆摊;请教育局局长去抢学位;请安监局局长下矿挖煤、上桥开车;请旅游局局长逛黑店;请司法局局长蹲一蹲牢房;请劳保局局长去讨薪;请交通局局长挤挤公交车;请药监局局长吃吃药。(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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