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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眼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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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仅是司法解释,只不过是对现有法律的司法适用明文规定而已。
    【两高,立法效率真高。】本博想问:1、该司法解释符合《立法法》吗?有没有违宪?2、明天就生效,他妈的比主席签署命令的法律实施还要快!?3、把网络视作公共场所,从而定罪“寻衅滋事罪”判刑,那两高是公共场所的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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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名所谓的学者为了自己的需求而取舍时,你就知道谁对谁错了。 //@其惟春秋: 看了搜狐网友评论,这年头糊弄人越来越不容易了[哈哈]
    【龙应台: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他不怕警察,因为有法律保障了他权利。他敢买房子,因为私有财产受宪法规范。他需要病床,可以不经过贿赂。他发言批评,可以不担心被报复。他的儿女参加考试,落榜了他不怨天尤人,因为他不必怀疑考试的舞弊或不公。捐血或捐钱,他可以捐或不捐🔗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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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蛇出洞?】中纪委领导吴玉良曾表示,中央纪委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注意核查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案件线索,重视发挥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上月24日,@记者刘虎 却因微博检举几个副部级官员,被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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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杨银春y: 油桐呗。 //@杨银春y: 在西南山村,这叫桐子,一种树的果实,里面的油比胶水还好用。
    这是什么?[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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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法律人自己都不崇尚法律,自己都不理性护法,自己都无法律信仰,何谈法治?有职业无道德,有规则无规矩,世事乱象,随处可见。希望能够共建法律职业道德,并共同遵从之。
    法律职业共同体理想状态应是:规范有序、理性维权、遵守规则、司法权威。只有法律人才具有相关知识并追求适当的伦理行为和最高的职业行为准则。所有法律人,尤其是法官、检察官,都应当根据职业行为规则行事。裁量权行使,一定要有所节制,谦抑、谨慎,而非好强、斗气、争胜。否则,必滥权。#湘潮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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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牙大状 @胡金萍律师 @陈有为律师 问一个比较象新执业律师可能遇到的问题:对要好朋友的委托如何处理?以前的做法是介绍给其他律师,不知道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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