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嘎玛格列-刘工律师的头像

嘎玛格列-刘工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嘎玛格列-刘工律师

    披露嫖娼没问题;披露聚众淫乱没问题;披露特殊性癖好不可以!披露者的行为更龌龊和低级。 //@洮儿河: 同意! //@于海青: 不要伤害他的家人和孩子,特别是孩子!//@徐昕: 依现行法律规定,嫖娼应予处罚,公众人物亦可谴责。但反复动用国家最高媒体,我认为不当,也涉嫌侵犯当事人隐私权。
    展开全文
    【今日薛案评论】对比看才有趣:1.环球时报:“舆论反对派”对薛案反应太偏执;2.中青报:不同意将薛蛮子嫖娼与大V身份相联系
    1. 微博附图
    转发 2456评论 59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习习在深圳

    这是今天《晶报》头版,热烈歌颂了一个年轻母亲为参加两会给年幼的婴儿断了奶。不知道这样的新闻有什么价值?想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这样的代表和那个为了唱红歌不管重病母亲,以至于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的耄粉有很大区别吗?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嘎玛格列-刘工律师

    展开全文
    这是今天《晶报》头版,热烈歌颂了一个年轻母亲为参加两会给年幼的婴儿断了奶。不知道这样的新闻有什么价值?想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这样的代表和那个为了唱红歌不管重病母亲,以至于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的耄粉有很大区别吗?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嘎玛格列-刘工律师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