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学院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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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微博 在此之前,我绝少评论夏俊峰案,因为他杀两人、伤一人,哪怕是正当防卫,此生也该在监狱里。但无论从人情、道理、民意、法理来说,罪不致死。罪不致死而死,值此京城秋风微寒之时,是真的寒了心。没救了。 转发 844评论 487 原微博 哈佛法学院肄业
院子里的小黑猫又生了六个小盆友。老爸说,你每月的钱就买猫粮了,干脆成立个猫咪团,你任团长。老爸后知后觉了,我早就自封为流浪猫集团主席,简称猫主席,英语名称Chirman Mao. 原微博 哈佛法学院肄业
老太太好可爱。//@米瑞蓉: 大姐,你这年龄就算了吧!//@通天蛙: //@朱伟博士: 回复@余哥哥76: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夏-先生- @余茂生 @卢永洪2011 @敖戈 @张学春ZXC @四川商界杨志 @成都王玉斌律师 //@朱伟博士: 这是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吗? 原微博 哈佛法学院肄业
回复 @西早雨叚: 去年从腾冲回成都就学了一口云南话。 //@西早雨叚: 哈哈,你还在学 //@哈佛法学院肄业: 回复 @涅复生: 臭豆腐米线还木克吃呢! //@涅复生: 以后周末就飞过来吃米线噶。^_^ //@哈佛法学院肄业: 回复 @涅复生: 嗯,我好思念哦,思念得头痛恶心想吐。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