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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庭审现场出示的涉案枪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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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4月2日下午庭审出示的涉案枪械、弹药等物证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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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中午10时30分,本院在咸安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理的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等3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请求法院轻判,并表示将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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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下午6时许,经过两天的审理,桓立柱、詹军、王雷案休庭。庭审中,上述3人对数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到作最后陈述时,3人均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深深忏悔,希望重新做人,请求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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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中午12时06分, 曾建军等5人案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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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中院4月2日上午庭审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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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中午12时33分,本院在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的陈力铭、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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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19时30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刘汉、刘维案庭审举行了情况通报会。该院张晓武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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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本院在咸安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继续公开审理刘学军、刘忠伟、吕斌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案件。昨天,法庭就3名被告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了举证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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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13时30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刘汉、刘维案庭审举行了情况通报会。该院张晓武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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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本院咸安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继续公开审理刘学军、刘忠伟、吕斌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案件。昨天,法庭就3名被告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了举证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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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本院在嘉鱼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继续公开审理旷晓燕、刘光辉、刘淼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骗取贷款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经营罪,赌博罪,窝藏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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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本院在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桓立柱、詹军、王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一案。法庭结束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后,今天继续对起诉书指控的三人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进行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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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18时50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刘汉、刘维案庭审举行了情况通报会。该院张晓武作了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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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界人士十分关注刘汉、刘维等被告人案,因向本院申请旁听的人员较多,而审判法庭的旁听席位有限,致部分申请旁听的人员无法进入庭审现场旁听,请予理解。我院将通过微博及时发布庭审情况,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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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中午12时40分许,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刘汉、刘维案庭审举行了情况通报会。该院张晓武作了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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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七起案件涉案人数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复杂、罪名较多,为便于查明本案事实,法庭按照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逐笔进行调查。法庭首先就起诉书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骗取贷款,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受贿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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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维案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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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汉刘维等人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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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汉案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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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时31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本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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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定于3月31日12时30分在咸宁市凯悦大酒店12楼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的庭审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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