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道理】赴富阳检察院阅卷,提出以拍照方式复制案卷材料,承办人先拒绝,后经交涉承办人请示领导。领导询问是否携带照相机,得知没有后就说那不能拍照,我们提出手机拍照,领导以手机联网不安全为由拒绝。后复印费按照每卷50元缴纳共计100元。 @徐宗新 @基督徒律师文涛 @杨甜律师 @李道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