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南江县总工会接到农民工卢克华法律援助申请,12月2日,在某乡镇修建村道路不幸被车撞倒造成右脚踝关节骨折,因多次与用工方调解不成功,遂请求南江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为其维权,南江县总工会在了解情况后,经调解,成功为其争取到1.5元赔偿金,用于后续治疗费用及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