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北京房山法院的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提示#【网购母婴用品,您需要了解的问题】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访谈#【快递!和你不得不说的二三事】各位网友,本次微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关注!小编对访谈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为您在寄送快递过程中带来帮助[可爱]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法官说法#【借款时没写借条,但有银行汇款单据,有效吗?】在没有签订借条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钱借给他人后,借款人却拒绝承认借款事实。如何认定存在借贷关系?银行汇款单据的效力等同于借条的效力吗?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法官说法#【夫妻对婚后财产已有约定,对家庭履行较多义务的人在离婚时还能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吗?】随着男女方经济的日渐独立,一些情侣在婚前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但如果婚后一方对家庭尽了较多的义务,在离婚时能获得相对更多一些的补偿吗?请看法官的解答。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暑假到啦,小伙伴们是不是很怀念吃着冰棍、开着空调、看动画片的那份惬意呢?房山法院法警队的现实版动画人物已经新鲜“出炉”啦!快来看看他们帅不帅,萌不萌![得意地笑]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法官说法#【参与赌球?先想清后果】小组赛冷门不断、十六分之一决赛扣人心弦,巴西世界杯不仅引爆了球迷们的观球热情,也带火了赌球市场。不少球迷摩拳擦掌,准备赌上一番试试运气。不过,想参与赌球,还是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吧![足球]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访谈#【信用卡消费要注意的那些事儿】各位网友,本次微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关注!小编对访谈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可爱]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父亲节快乐# 父亲节就要到啦,英俊帅气、乖巧懂事的你们是不是已经为老爸网购了精心挑选的礼物?网购虽方便,问题也不少,怎样才能愉快购得称心商品?如果不满意应如何维权?且看房山法院的萌宝与奶爸们为您支招[害羞]↓↓↓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直播#【房山区妇女维权机制建设工作会】我院副院长廖春迎在会上发言。她表示,区法院将通过推进妇女维权合议庭规范运行、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以及不断提升妇女权益司法保护水平这三方面的努力,不断推进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建设,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直播#【房山法院未审庭“遵守法纪•绽放青春”法制讲座】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下午,小编跟随房山法院未审庭刘法官来到了房山区昊天学校。继上午该校师生代表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后,未审庭法官走进了学校,为师生们带来一场主题为“遵守法纪•绽放青春”的法制讲座。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直播#【施工致残索赔 公司称其饮酒】审判员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直播#【施工致残索赔 公司称其饮酒】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房山法院助理审判员苏银华独任审判,书记员庞惠芳担任法庭记录。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直播#【施工致残索赔 公司称其饮酒】审判员宣布开庭,法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当事人均无异议。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直播#【施工致残索赔 公司称其饮酒】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直播#【施工致残索赔 公司称其饮酒】现在原告陆某,被告江苏某公司委托代理人已经到庭,庭审即将开始。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微直播#各位网友大家好,房山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即将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届时我们将通过微博进行庭审直播。欢迎您的关注!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过好年”系列——喝酒那些事儿】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欢聚往往伴随着畅饮,席间人们互相敬酒、劝酒更是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但要提醒大家的是劝酒过量可能会惹出祸端。若“过度”劝酒致人伤亡,劝酒者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呢?法官将为大家解读。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房法动态】近日,第四届首都道德模范授奖大会落下帷幕,@北京西城法院 @西城巡回法官赵海 当选第四届首都道德模范,祝贺!我院退休法官马志敏因其抚育罪犯弃儿十九载的大爱之举获得第四届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向所有道德模范学习!了解“法官妈妈”马志敏的故事,请点击链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房山法院

    发布法院动态,传递司法能量,倾听百姓声音,交流法律知识。2013年12月25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通官方微博了。感谢新浪微博网友的支持和关注!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