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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宣手札: 现在若无舆论的压力,恐怕公权部门一直会站在犯罪团伙一边,隐私权重,还是制止犯罪团伙持续的伤害重?这个国度,太多无奈?//@汉德法官: 这样的新闻报道我坚决反对,多处内容涉及未成年人隐私,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第2款.//@裴宣手札: 可怕//@袁裕来律师: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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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受害女生讲述:因逃课认识校长,一万元诱惑我们卖处】昨天,受害女生之一薇薇(化名)向华商网记者讲述了她和校长怎么认识以及如何去开房、为何去海口的经过。推荐阅读!1、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学校思想教育严重缺失!3、社会整体缺乏责任感,校长带一群小孩去KTV唱歌去开房无人质疑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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