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叁叁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丹丹叁叁
幽默![哈哈] //@李春光先生: 陶兄,俺觉得您需要提前为自己预定个辩护律师[嘻嘻][嘻嘻] 原微博 丹丹叁叁
兰花!!!@纪鄣巡抚 原微博 丹丹叁叁
你们在发什么?@ 尽200条,我手机刷了死机好几次了,手也抽筋咯,还没看清楚内容@宜良大锅米线 @火把果新闻台 @盘龙崔捷 @≈猪哥≈ 原微博 丹丹叁叁
@宜良大锅米线 @火把果新闻台 @≈猪哥≈ @白烟冒 @纪鄣巡抚 @盘龙崔捷 原微博 丹丹叁叁
精品案例的多//@关外乔爸: 你算不错了,我就接到过《人民法院报》的稿费,别的都木有 为完成庭里的宣传任务,每年都得在报纸上发表不少宣传,大部分报社是没有任何稿费的。少数报社会偶尔发慈悲给点稿费,一般为30元,很少超过50元。最坑爹的是报社给的是稿费单,必须拿身份证到邮局领取。为了30块钱专门跑邮局一趟是得下多大一决心啊!更别提邮局工作人员的冷眼了。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