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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不住吐槽~袁裕来确实是很多事儿他都拎不清的...当个骂骂政府的愤青可以,但是,确实不够有主心骨能主导和影响言论...////@陈有西: 非常厌恶袁裕来的不懂装懂。管好自己的博吧。
    【从陈有西休博说起】有西为民主法治作过不少努力,但尚不习惯民主的生活方式。接触司马南,是想体现民主情怀,却承受不了网友的评击。很多大V和意见领袖都有这种缺陷。未掌握公权力无法承受不同意见,掌握了公权力自然就会设法封杀。无法适应微博,一定程度上就是被淘汰了。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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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其实是天生的创业者。从历史的开端 -- 在洞穴里,我们就开始自我经营,寻找食物,养活自己。随着“文化”的来临,我们开始压抑我们的创业心态。我们成为了“劳工”,因为他人在我们身上烙下这个标签。我们忘记了我们其实是创业者。-- Mohammad Yunus(诺贝尔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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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律师看过来】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认为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存在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均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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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有如此的求生欲望,为何当初不刀下留下那两条人命呢?//@袁莉wsj: 刀下留人!不要把民众的绝望推向新的高度。 //@沈阳张晶: 法院来人了,送达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我疯了,现在准备走,[泪][泪][泪] //@从此不要脸了: 顶
    【刀下留人!】夏俊峰杀人,我对城管有些失望;裁定杀夏俊峰,我一定会对这个国家失望;他是被迫挥刀自卫!是谁把一个为生计奔波,原本朴实善良的社会底层民众变成了“恶人”?请还司法的公证,拯救中国的民心!@沈阳张晶: 跪求最高院给俊峰一次机会,给我们母子一点希望!http://t.cn/aKnkUZ@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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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样的//@袁莉wsj: 现在反正人人都知道他们没穿衣服,他们也知道大家都知道他们没穿衣服,他们也知道自己没穿衣服,可还是得假装自己穿着衣服。不然这戏没法往下唱了。
    谎言总是在用一连串的谎言遮掩中被证明是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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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开复: //@王石: 回复@踢你一脚我就醒了: 检讨重庆事件:在唱红打黑期间,一大批重庆工商业者被强制关进牢房、没收财产,生命尊严也失去了法律保护,甚至为被告辩护律师亦被冤屈判刑入狱。我采取了不吭气的态度。反思:是懦弱错误的行为。对违反法律,侵犯财产、侵犯生命的权力部门应该明确态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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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郁葱葱,盛放花朵似荷花,常绿乔木,高度可达30米,树冠圆锥形,叶椭圆形外,厚革质,表面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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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新闻自由日]《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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