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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超话淮安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尊敬的史志军主任:齐洪鸾(本人祖父)1941年参加革命,1948年秋壮烈牺牲,1992年4月被江苏省政府追认为烈士。由原清浦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长庚 掛帅、区民政局牵头、和平镇政府参加的烈士座谈会在和平镇召开。座谈会的主旨是 不准齐守业 (本人父亲)领取 "烈士褒扬金"。不准齐守业 享受"烈属待遇"。作出了恢复(其实是理顺)齐兵(本人)工作性质的决定(写入座谈会记录中)→→这是官方基于烈属同意放弃应得利益而作出的 "行政允诺″;这是官民双方的一种协议。双方都应恪守。尽管我父及我前赴后继地向政府诉求兑现"行政允诺",但却一直没有兑现。我父第二年便被活活的气死。我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申请公开齐洪鸾烈士的善后座谈会记录,遭到了拒绝("不存在"、"讨论稿")。用"应存在而不存在″进行欺骗是违法犯罪行为。令人神公愤的是我第一次查阅烈士证存根时,发现了一个极大的丑闻→→我祖父的烈士证书存根下一页的烈士证书反面粘贴着一张假烈属的信息!→→即齐守业应享受的烈士褒扬金及烈属待遇被假烈属吞下了。同时被追认的另一名烈士陈大同,他的儿子与我父遭受了同样的结果……我的行政诉讼→→没有律师敢代理;我的行政诉讼遭受枉法判决。我要继续向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等中共中央多个部门提出申诉→清江浦区政府的"核查"也核了,2022年10月24日的"听证会"也听证了,至今也毫无音信。这不是依法治市,这不是依法治区。请兑现"行政允诺",让烈士安息。 我已古稀199106的微博视频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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