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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念斌终于回家。舆论认为,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怎么评价念斌案都不为过。它再次证明死磕的重要性、舆论监督和体制内外良性互动的重要性,它也让人们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出自深蓝法苑网《念斌回家,死磕律师的胜利?》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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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姜东案的本质】江海污水工程崩溃事件,互联网的管制以及百度的做法帮了真正的责任者很大的忙。现在,对他们不利的信息几乎删光,人们不知道他们是真正的责任人,而把姜东(见图)视为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而且,误以为这个工程非常成功,早已造福启东人民。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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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谈周永康案与四中全会8】两一个例子是云南杜培武案,他是刑警队长,被部下拷打、折磨,屈打成招,承认杀妻,最后证明不是。你培养了这么一些人整别人,回过头来这些人会怎么样对待你?这是体制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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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谈周永康案与四中全会7】问题积重难返可举两例。沈阳刘涌黑社会案刘涌被处决两年后,因办刘涌案受奖的沈阳公安局一些人也被指控黑社会犯罪,刑警队队长的妻子想请我辩护,但有两个顾虑,第一怕我不答应,第二怕他丈夫也会像刘涌那样被折磨、刑讯。多大的讽刺啊。🔗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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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谈周永康案与四中全会6】周是“倒”了,但是,是不声不响“倒”,还是有一个整体清算?周在政法系统十年,问题积重难返,形成了很多错误的理念、错误的机制。要真正恢复法治,需要有一个强力的反弹,必须对这一系列错误的做法,进行整体、彻底的拨乱反正。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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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谈周永康案与四中全会5】2002之后公安逐步坐大的显著标志之一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2003年开播时,整个一个小时的节目里边,法院、检察院、律师给的时间都很少,国际上反响很强烈,负面影响很大。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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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谈周永康案与四中全会4】周任公安部长以后,又兼政法委书记,后来又进常委,后来公安为大的机制就在全国铺开。文革期间公检法三家公安就是老大,提出依法治国以后才改过来了,2002年又改回去了。这样一来,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案子,检、法两家就很难办了。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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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谈周永康案与四中全会3】2002年周任公安部部长,并任政治局委员兼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级别超过最高检、最高法两长,是标志性的机制变化。而此前中国提出建设法治国家时,标志性的体制设计是把检、法两家提高半格。公、检、法一级比一级高才能显现三家制约的作用。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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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谈周永康案与四中全会2】2002以后的十年里,从我个人的体会来看,律师办案的成功率大大降低。此前,律师还能发挥较大作用。在周永康主政政法系统的十年间,律师很难发挥作用。律师的权利和地位受到严重的打压。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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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谈周永康案与四中全会1】我常讲中国法治改革在2002年以后的十年里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司法独立受到严重限制甚至没办法独立办案,权力干预的作用越来越大。很多冤假错案就是权力过分干预造成的。甚至某些司法活动、司法机关成了权力斗争和权力寻租的工具,这太可怕了。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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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也要死磕?】他当庭说:“诉讼中最难容忍的不是对事实的疏忽或对法律的误解,而是对司法程序的故意违反!马钢裕远为赚取金融利息,规避国家禁止企业拆借的规定,与被告签订一系列钢贸合同,亏损后又嫁祸于人,在家乡法院起诉,硬说民营企业主诈骗,法院岂能支持!”全文🔗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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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文华、蒋世龙案续篇/马钢裕远破产:损失4.2亿是诈骗还是融资】媒体最新报道,马钢裕远公司已破产。华世兄弟公司给它造成的损失只占一部分。更关键的是,马钢裕远公司不是因为别的公司诈骗,而是因为‘托盘’不慎才破产的。全文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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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律师总以为自己和公检法司是平起平坐的法律共同体成员,殊不知,人家当你是叫花子,见到你避之唯恐不及,不拿打狗棍撵你就算很客气了,哪怕你和他们昨天还是同班同学,考试他们还抄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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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文昌、邹佳铭辩护的黄文华、蒋世龙案】马钢裕远公司为赚取金融利息,规避国家禁止企业互相拆借的规定,与被告签订一系列钢贸合同,亏损后又嫁祸于人,在家乡的马鞍山法院状告被告合同诈骗,又开民事纠纷刑事化的恶例。点击链接看全文🔗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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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生律师:念斌案,令人震惊的真相】这是一起公安机关构陷下的冤案,法院应当尽快释放念斌,尽最大努力减小冤狱对念斌、对念斌家庭以及对社会的伤害。对于受害人死因,鉴于京港两地专家的已排除氟乙酸盐中毒,律师建议开棺验尸。 全文🔗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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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德谈话录》是艾克曼做的记录,《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是卢梭的心灵独白,《炉边谈话》是罗斯福对记者的告白,这本《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却是田文昌一位身经百战的律师与陈瑞华一位著名的法学家在北京郊外一个幽静的避暑山庄长谈三天思想碰撞的结晶,它的作者是何等风雅,它的内容是何等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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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德谈话录》是艾克曼做的记录,《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是卢梭的心灵独白,《炉边谈话》是罗斯福与记者的谈话,唯独这本《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是田文昌一位身经百战的律师与陈瑞华一位著名的法学家在北京郊外一个幽静的避暑山庄长谈三天的结晶,它的作者是何等风雅,它的内容是何等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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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田文昌大律师与时任北京高法副院长的张军、时任最高检公诉庭长的姜伟合出了《控辩审三人谈》。13年后的今天,他们又合出了《新控辩审三人谈》,尽管张军和姜伟已经走上中纪委和中政委领导岗位。这既是中国刑事法律出版史上一套奇书,也记载了中国法律共同体中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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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蓝法苑网:京都所联合专家律师呈送废除收容建议书。关键时刻,又见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的影子。6月18日,京都律师事务所联合133位知名专家、律师,向全国人大法工委递交废除收容教育制度的建议书。 133名法学专家与律师建议废除收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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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于上帝】法谚道,如果原告就是上帝,只有上帝才能辩护。如果原告不仅仅是一二审的法官,还是全省、全国的法官呢?谁不知道念斌案上下其手、四次判处死刑、六次延期审理、不断造假的新闻呢?中国的律师,比上帝还难! 我分享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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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内谁驾驶肇事车辆”怎么会成为问题?新疆律师韩宝儒如何雄辩滔滔?上百名检察官观摩庭审,怎么会一致支持韩律师的辩护意见?打开链接,且看“知青记者”细细道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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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法学教授徐昕转发东方早报文章《全国律协修规或将引发史上最强烈反弹》。他说,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社会,打压律师即打压可能委托律师的每一个人。保障律师权即保障法治。规范执业要靠自律。律协应与司法部脱钩,自主选举,成为真正的律师行业自治组织。东方早报文章见链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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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成为“前律师”后,接二连三为其当事人出庭辩护,成为刑事辩护中一道奇观。在持照律师年审越来越严厉的今天,李庄模式很可能被其它脱下律师袍的前律师甚至是一般公民模仿,蔚为大观。我目睹了他的庭上表现,无法掩饰钦佩之情。点击链接看他的辩护实录🔗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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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远血案】@铁叫子乐和手札: 在上一个号,我曾经说:“段义和用残忍手段,在济南市中心当街炸死了他的小三。老段受当教育40多年,但党绝对不能为他背这个黑锅,虽然是党一手培养的副部长级干部。我支持这个观点。更别说,全能神教徒与家庭教会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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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 说,收容教育是劳教制度的衍生物,刑诉法修改时已废止,劳动教养今年也废止了。黄海波案,警察权侵犯立法权,是国家法治的严重倒退,不仅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关于任何人不得任意逮捕或拘禁的规定,也颠倒了刑罚的标准。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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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念斌案六次延审看司法的善意原则》四个死刑判决被推翻,五次延长审限还圆不了场,法院左支右绌,穷于应付,这些事实本身也加强了我们内心的确认——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冤案,也让我们想问:你们是不是在搞有罪推定,千方百计要判念斌死刑?司法或司法者的善意在哪里?详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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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夺被告人周建华的辩护权让我们疑窦丛生之三,周建华敢于举报上司,让人觉得他是干净的或比较干净的。可是,我们未闻被举报人被抓、查、判,反见举报人被抓、查、判,而且判得如此之重,简直就要怀疑假如死刑复核权没有上收至最高院,会不会判他死刑立即执行🔗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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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夺被告人周建华的辩护权让人疑窦丛生之一:周举报上司后不久被抓,很多人怀疑他是官场报复的受害者。因此,法院在程序方面应特别注意,免得授人以柄。岂料,江西高院竟以如此出格方式破坏程序,让我们深感痛心,且高度怀疑本案实体方面的正当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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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在他的书中写到:不用担心中国偷窃美国技术,因为美国可以很快地发明新的技术;最应该担心的是中国偷窃了美国独立宣言、宪法精神等代表美国价值的东西。当中国开始拷贝这些东西的时候,才是中国强大的开始!那才会对美国构成实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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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不要脸派”,这个词可能要火! //@知青记者: 死磕派遇到死不要脸派,完败!如周建华案中的@周泽律师
    大块人心,死磕派终于快要被消灭了,因为他们遇到了死不要脸派。社会主义大法制终于快练成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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