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智坤_台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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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100%言论自由】我转世的动力,来自台湾民主前辈郑南榕。其主张100%言论自由,创办〈自由时代〉杂志倡导民主宪政,一口气注册50个名称对抗出版法。1989年4月7日军警要逮捕郑南榕时,他说:"国民党只能逮捕尸体、不能囚禁我。"后自焚身就义。现在,4月7日为台湾言论自由日,自焚遗址为自由巷。 展开全文原微博 洪智坤_台湾十七
面对愈丑陋的手段,愈坚强我的意志;面对愈险恶的环境,我愈要冲决网罗。过去二十年的青春流转,我就是在抗争中长大、在压迫下前进。我前二十年为台湾的自由与人权搏斗,现在,更要以无穷尽的意志与粗暴的统治者搏斗。请支持。 原微博 洪智坤_台湾十七
律师是在野法曹,在台湾民主运动中,经常扮演先驱者的关键角色。他们在各县市成立「平民法律关怀中心」免费提供法律谘询,同时也建立人脉组织,因此,都顺利走上选举这条路。 原微博 洪智坤_台湾十七
新浪微博竟然出現冒用我的名號,只好使出:中華民國護照。這個大絕招無法仿冒吧!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