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第一只导盲犬落户常州,他的主人是天道盲人按摩中心的丁志强,《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明确:“残疾人携带必备的辅助器具以及盲人携带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便利,并不得收费。盲人可以携带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乘坐出租汽车。”希望大家接受壮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