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你还逃课吗?】原本150人的班里稀稀拉拉坐着40多个学生,70多岁的老人自责低哝:“怎么办……怎么办……我讲课不好,同学们都走了,不知道怎么办……”老教师不用点名、挂科威慑逃课学生,却反而自责是自己讲课不够好……[泪]有学生跟帖说:本来逃课了,看到这个立马滚回教室。via人人网展开全文
- 必须严肃处理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黑律师陈有西、陈枢、王冉、兰和。陈有西利用刑事案件攻击我国司法,攻击我国政治体制,目的是妄图搅乱中国,成为陈水扁之流的人物。大家要看清楚这样的无耻讼棍。
【北京律协:将调查李某某案件相关律师涉嫌违规行为】昨天,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讨会,针对近期发生的一些案件,特别是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近期将展开调查。🔗 网页链接
- 陈有西缺乏法律常识,为钱出卖良心,根本不是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而是谋取个人利益。找陈有西做辩护律师的委托人,只会浪费金钱和机会。陈有西颠倒黑白,为人卑鄙下流,内心阴暗。
审读网上公布的李天一案判决书,基本事实没有查清,证据认定出现大量硬伤,各被告量刑用各个击破权谋司法,强迫被告自证其罪旧刑诉法观念严重,为二审撤销判决留下很大余地。支持李家和其他被告上诉。因在会上,不方便接受釆访。请各媒体谅解。
- 回复@赵宪君: 令人发指猥亵和性虐待都发生在车里和房间里,所以这案件明显是轻判了,换了以前是枪毙和死缓的罪行。其实我怀疑李某某是惯犯,因为作案手段太老练了。
前几年一直有病,很少关心什么案件,最近关注的药家鑫、李昌奎、夏俊峰、李天一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被告家属特别猖狂,都得不到被害人或者家属的谅解最后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家属想做补救工作已经来不及了。以我34年律师经验,官司一开始,被告家属就去做被害人工作反反复复应该有被谅解的机会!展开全文 - 回复@赵宪君: 但是,在中国法盲、半文盲很多的环境中,陈有西这样的人还是很有市场的。 //@赵宪君: 回复@天天倍倍: 但是,辽宁省高级法院应该给城市执法局下达一个司法建议:文明执法,降低社会对立,减低伤亡成本。
今天通知结果,马上就执行死刑,夏俊峰之死,表明这个时代已抛弃掉多数人。前有曾成杰,后有夏俊峰,再对比刘志军和薄熙来,有关这个时代执政思维的结论,我觉得已无需再讨论。 - 回复@赵宪君: 陈有西作为律师的失败之处就在于,他从来不从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用很多假设来蛊惑舆论。就比如李某某案件,他的思维就是假设酒吧女就是卖淫女,有妇科病就是有性病,有性病就是老妓女,妓女就是大骗子报假案,然后再无穷引申,天马行空。
今天通知结果,马上就执行死刑,夏俊峰之死,表明这个时代已抛弃掉多数人。前有曾成杰,后有夏俊峰,再对比刘志军和薄熙来,有关这个时代执政思维的结论,我觉得已无需再讨论。 - 回复@赵宪君: 其实我觉得一个律师应该从法律的角度来为被告辩护,而不是瞎搞。比如说夏案,要证实夏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或者说受害人本身存在大过错,才有可能获得死缓。而不是煽动舆论,用城管整体形象不佳来假设夏是自卫、假设被杀害的城管存在大过错。
今天通知结果,马上就执行死刑,夏俊峰之死,表明这个时代已抛弃掉多数人。前有曾成杰,后有夏俊峰,再对比刘志军和薄熙来,有关这个时代执政思维的结论,我觉得已无需再讨论。 - 如果这个案件都是死缓,那么以后小偷、强盗杀警察是不是也成了自卫? //@赵宪君: 回复@大禺小禺: 最高院复核就搞了三年多,其实可以不死,只有三审律师带领夏俊峰一家老小去求得被害人原谅。特别是最高院复核阶段,家属的大打悲情牌把夏俊峰直接推到了被害人家属不能原谅的地步,死刑判决没错。
今天通知结果,马上就执行死刑,夏俊峰之死,表明这个时代已抛弃掉多数人。前有曾成杰,后有夏俊峰,再对比刘志军和薄熙来,有关这个时代执政思维的结论,我觉得已无需再讨论。 - 回复@风雨云2012: 因为药家鑫8刀杀的不是他的家人。因为李某某轮奸的也不是他的家人。他觉得自己只会成为8刀杀人者,轮奸犯,所以要为8刀以及轮奸犯说话。对于这样没有道德观的人,和他吵架都是浪费。
无耻的阮英博客、嚣张的梦鸽!:这个很无耻的人网名叫阮英的博客,写了很多为李天一喊冤叫屈的博客和微博,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强奸有理。其中不乏最著名的一段论述:保护儿子是母亲的权力,...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 回复@时光的琥珀me: 我怀疑你是这起勒索未遂栽赃案的策划者。 //@时光的琥珀me: 你不要说的那么绝对!每个人都有权利怀疑,这也许是起勒索未遂栽赃案!都不是什么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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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李大贺律师: 你才需要学法律,你最需要学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河南人的口碑就败坏在你这样的人手里。 //@李大贺律师: 赵先生!我发现:你公然的、肆无忌惮的污辱、辱骂他人的排气量严重超标,对网络环境影响恶劣。我建议你学学法律,学会尊重他人的人格,懂得自律,对自己的行径有所收敛。谢谢。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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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烦你先学会如何做个正直善良的人。你有什么资格指责赵宪君律师?李某某不是轮奸犯吗?李某某的妈妈没有违法吗?药家鑫不该死吗?陈有西没有违背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吗?请你不要再糟蹋河南人的名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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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宪君: 你自己再看看海淀法院的新闻发布会,陈有西的不是质疑,是颠倒黑白!他得到是梦鸽、兰和、陈枢的一面之词,你再看看陈有西52分钟的凤凰视频,他是觉得兰和被骂的太惨了才出来说话的!紧接就搞了12人论证会。 //@赵宪君: 这是正义的呼声,无论其他方面有什么分歧,我都支持他的说法!展开全文
李天一案,@陈有西 组织了一个法律研讨会,在不接触双方诉辩材料的情况下,偏听偏信,以若干著名律师的名义向法庭提交了对李天一有利的辩护词。我认为这是在提醒公众,未来金钱在审判中起到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对穷人来说,这是悲剧。 这是很理智的分析,支持! ——看到刑天的博文《杨女士为什么随同李天一等人到湖北大厦开房》有感而发的评论。🔗 网页链接 - 回复@赵宪君: 皇军的后代也有最基本的是非观,你看日本人说过慰安妇是主动勾引卖淫吗?所以这些畜生猪狗不如,这么明显的轮奸案件还要污蔑受害人主动勾引卖淫,尤其是陈有西,无耻透顶。
拉黑了一个自称是母亲经历抗日战争的儿子,我很替他感到羞耻:因为一方面他不允许别人涉及她的母亲,一方面他又在攻击别人的母亲和妹妹,我就感到他很像慰安妇的儿子--虽然有日本爹,顾及妈妈的脸面也不好到日本去找,只好在中国支持李天一一伙强奸中国妇女,还声称自己不是水军!骂人+撒谎,拉黑! - 回复@笕甄: 我有做个正直的人的素质,我毕业的学校也不是想冒充浙江大学的什么杭州大学。//@笕甄: 回复@天天倍倍: 你这种素质做出这种理解很正常!
发表了博文 《第二次挪开梦鸽的挡箭牌》 - 3,都是被害人的错。 也许是护犊心切、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梦鸽为了给儿子脱罪,也不加思考啥话都说,刚刚开始说被害人是陪酒女,清华的易延友就极其配合的抛出来“强 🔗 网页链接 - 一、关于李家律师说同案犯每人赔15万不公平很荒唐 二、李家顾问和律师严重违反《律师法》、《刑事诉讼法》三、梦鸽李天一案同时聘请3位律师违法四、李家律师和顾问散布虚假消息误导舆论,违反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五、李家以鉴定报告无李天一精斑等否认强奸不专业很可笑六、关于受害人身份问题的质疑很可展开全文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 董正伟律师李天一轮奸案证据充分李家律师涉嫌违法 忍了很久不得不说,李家顾问和律师违背《律师法》和《刑诉法》规定、以及律师执业道德和纪律炒作为李天一脱罪梦想将要落空啦!他们行为败坏了律师形象,应当受到谴责和法律追责、以维护律师形象。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 发表了博文 《李天一轮奸案证据充分李家律师涉嫌违法》🔗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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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叶梅村: 陈枢说了,给1500他就不戴套5对1卖屁眼的。 //@叶梅村: 精神荣誉伤害是无价的!陈枢你他妈就认识钱。一百万买你的命你干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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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西大现眼,陈枢的50页辩护词写的颠三倒四也好意思拿出来丢人。陈有西,速度出来走两步,人家赵运恒约战你,你别躲你妈干净的处女阴道里了。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李天一#【赵运恒下战书PK@陈有西 等李家十二位专家团】原本应同一战线,现在为何其余被告人律师与李天一律师公开对立、宣战?赵运恒律师表态:“为了维护律师尊严,也为了阻止你们继续践踏律师职业良知的底线,我向你们发出一次性的职业生命挑战。” 挑战书详细内容,请猛戳→🔗 网页链接
同案律师赵运恒向李天一律师下战书 http://t.cn/z80v6KO,我希望看到另一场专家研讨会或律师辩论会,也请@北京晚报 不要把某位律师的观点当作法律事实,而应平𧗾报道各方观点,秉持客观、中立、公正的正常报道立场,少些民粹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