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一审被判死缓】30日16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汉中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汉中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