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犯又起死回生了?信息内容很恐怖么 //@吴江水法律风险管理网: 只要不是即刻而又现实的危险,就属于个人的言论自由。这是美国大法官对言论自由与公共安全关系的解释。警察也说过弄死抗议者,有人抓吗? //@雾满拦江: 吴的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3款,往刑法上靠明显不靠谱。
【@吴虹飞 似不应受刑罚】吴虹飞发微博称,想炸居委会还有建委。言论极为不妥,必须向公众道歉。如有一定危害性,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扬言实施放火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予治安处罚。但《刑法》似无对应规定,比较接近的是第291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但不符合。@张培鸿 展开全文
- 本想凭本人护照在 @ 平安银行 柜台换些美金现钞,安妹妹坚持要身份证证我国内购汇身份,问其故答曰大意为有国外居留权的中国护照才能用于证明购汇身份,遂要银行依律书面答复,征安妹妹同意附片发微博问同行意见:中国公民可否凭本人护照在大陆银行柜台购汇。 @詹礼愿律师 @叶晓华LAW @刘春泉律师 展开全文
- 就用"精卫"作为我们团队服务标识!1本周六下午二点我们团队集体第—次亮相@版权律师Jack 可有空参加?本微博也算是在先使用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