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教授张千帆:“如果网络言论损害了谁的名誉,那么冤有头、债有主,谁受伤害谁出面。总之一句话,国家靠边站;一旦政府插手网络,那么我们很快会发现,政府才是最大的造谣者。”你怎么看?[思考]@老梁-有话说 @李敖说天下
【王书金案】当年参与主办的广平警方一负责人,对河北高院认定的检方四大理由,逐一反驳。王说:康的内衣裤他拿了,钥匙起初也拿了,后怕被发现,就放在康右手边草丛中。这跟当时警方现场勘查完全一致。这细节没靠近现场的人无法知道这么准确…请河北高院回应,也转给正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河北省委
- 他就这爱好,把反对他观点的称为水军,把赞成他观点的称为冷静思考的法制先锋,典型的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货,背着牛头不认脏的家伙。 //@赖冠能律师cupl: 陈律师喜欢把反对其观点的人都称为水军 //@陈有西: 回复@左士弘毅: 会的,水军想用咒骂、诽谤让我收口,他们想错了。
审读网上公布的李天一案判决书,基本事实没有查清,证据认定出现大量硬伤,各被告量刑用各个击破权谋司法,强迫被告自证其罪旧刑诉法观念严重,为二审撤销判决留下很大余地。支持李家和其他被告上诉。因在会上,不方便接受釆访。请各媒体谅解。
【刘志军曾想当省委书记,丁书苗花500万元被骗】丁书苗曾花500万,为刘志军“跑官”:为获提拔省委书记,刘志军指使丁书苗向有关领导行贿500万元,但钱被骗子骗走,未获成功。(500万元买个省委书记?张曙光花了2000多万,连个院士都没当上。真替你们的智商捉急啊) 🔗 网页链接 (北京晚报)
- 回复@唐麟--: 行了洗洗睡吧,刑事公诉案件,靠猜测肯定是不行滴。靠的是证据,没证据,及时说的天花乱坠,说句难听的,都不如放个屁的影响大。话糙了点,但是道理不糙。 //@唐麟--: 回覆@ddy13579: 为何还有一审二审,既然一审全部都充分了,
【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定于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 回复@唐麟--: 我跟你的不同在于:我认为这是一个强奸案。但是,如果法院判决是嫖资纠纷我也会认同,因为我不是专业人士,也不掌握法官所掌握的证据,所以我无法做出更为客观的有法可依的结论。总之,你的相信司法是建立在判决符合你的心意之上的。符合了你就相信司法,不符合你就不相信。虚伪不?
【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定于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我不相信公安局长会这么说,一定是屁民造谣,求辟谣!】自称家住甘肃张家川县张川镇西夭村村民马连莲兰州吧发帖,声称:“一家13口人被公安局十几位民警打成重伤住进医院,把3岁小孩也不放过”,“公安局长说你们打,打死有共产党陪钱里” 🔗 网页链接
【河南又现男童被挖眼,并被杀死抛尸】 其家属在小区的监控录像中发现,9岁男童刘某被一青年男子带入该小区一住户家中后再也没有出来过。刘某的家属根据此线索立即赶到该住户家中,在刘某家属的再三追问下,该青年男子的父亲终于交代,是其儿子将刘某带到家中残忍杀害,并租了一辆三轮车将尸体运走。
李天一的年龄在量刑上有重大意义,如李天一犯罪时已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可判决李天一死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李天一多次违法驾驶,又殴打他人,在劳教释放后拒不悔改,伙同多人轮奸受害者,严重侵犯受害者生命健康,危害首都安全与稳定,法院应严厉惩罚李犯!
- [good]这群下三滥,只配围观个鸟!//@新民周刊杨江: 围观个鸟,选择赔偿是人家的权利,关你们几个家伙鸟事! //@兰和律师: 围观 //@陈有西: [围观]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 待定//@叶晚离: 你现在除了拉黑网友,然后就把头埋进沙子里,连话都不敢说句,是男人吗?//@陈有西: [围观]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 只敢围观了,咋这么老实了呢?是不是让@赵运恒律师 把你吓尿了?希望你像个男人一样去接受挑战。否则以后只能当娘娘腔了//@陈有西: [围观]
【李天一主辩律师陈枢:三家赔偿45万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吗】现在已有本案辩护律师正式宣称三家赔偿45万,并且已经支付,以换取所谓对方谅解。45万超过实际医疗费金额极可能是100倍以上,符合国家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吗?家属实施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巨额赔偿,法院不应支持……🔗 网页链接
- 同意此案已无悬念,只是还会折腾多久的问题了 //@李蒙不蒙你: 这个案子,在我看来毫无悬念。我检察院只要诉了,你法院必须给我判出来,就这么简单。这是在中国。李家所能做的,揭露真相而已,也基本做到了。能教育民众,也算有贡献。 //@如果我是贪官: 最后会不会各退一步演变成聚众淫乱啊
李某某案全纪录http://t.cn/z8NsmRo,按:《三联生活周刊》是我非常敬佩的杂志,每次的案件报道都非常扎实,李某某案也不例外。其实,我们应该跳脱李某某等五人是否构成强奸这个法律问题,而从宏观上审视这个案件引起的整个社会反响:律师众生相、媒体众生相、网络众生相和每个中国人内心的民粹原罪。
- 隔壁家卖猪肉的张三,后院编耙子的李四,前街掏大粪的王二麻子,后街算卦的李半仙,东院捞虾米的痨病鬼钱不正,西院养苍蝇卜会飞,专业粪坑捞人的常必圆,也就那几个吧//@kkiirr: 请兰火火律师将“国内刑法,刑诉法,刑事辩护方面最有经验和权威性”的12位专家的名字列出来
- 回复@大妮小瑶: 近期市面上骗子越来越多,蠢货明显不够用了,笨蛋也明显缺货,兰和感谢李梦夫妇提供了新的货源[哈哈][哈哈][哈哈] //@大妮小瑶: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四处接受采访,提高自己知名度
【李家法律顾问自称受死亡恐吓正式报案】自从担任“李天一案”李家法律顾问以来,兰和律师一直遭受谩骂诋毁和人身攻击。由于他在微博上公开了手机号码,所以每天都能收到无数陌生人的“问候”。因接连收到死亡恐吓短信及电话,兰和今日已向警方正式报案。详细:🔗 网页链接
- 请兰和律师转告李梦夫妇:近期市面上骗子越来越多,蠢货明显不够用了,笨蛋也明显缺货,兰和感谢李梦夫妇及时组织货源,//@兰和律师: 对话语权的暴力垄断,最终只能将真相掩盖在沙漠中。希望我们未来的社会,是一个敬畏道德和法治的理性社会。
【李家法律顾问自称受死亡恐吓正式报案】自从担任“李天一案”李家法律顾问以来,兰和律师一直遭受谩骂诋毁和人身攻击。由于他在微博上公开了手机号码,所以每天都能收到无数陌生人的“问候”。因接连收到死亡恐吓短信及电话,兰和今日已向警方正式报案。详细:🔗 网页链接
- 李70多岁了,还纵容未成年人子女无证驾驶车辆,置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这一点来看,他就是标准人渣,你要非说这俩人是好人,我也没办法//@乐观12345: 犯罪嫌疑人有5个,却只点未成年李某的名,因此我同情李家。杨某是不是卖淫?酒店是否参与敲诈?案件未明,就有人狂轰滥炸李某,甚至连他70多岁老父展开全文
【李天一律师:有人操纵舆论审判】舆论绑架社会情绪,进而绑架司法,从而借刀杀人,强调案件关键时刻,总有专业性的谣言散播,背后人为操控专业策划痕迹明显。31日16:00—17:00,兰和律师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精华。🔗 网页链接
- [偷笑]//@海风热能: 兰和说的标题是实话啊!他小兰和就想着操纵舆论审判,无奈偷鸡不成蚀把米! //@赵宪君: 李双江家的人是没说啥吗?好吧,就算了,但是,他们家防勾出来狂吠对吗? //@雅宁000: 兰和典型的当婊子立牌坊
【李天一律师:有人操纵舆论审判】舆论绑架社会情绪,进而绑架司法,从而借刀杀人,强调案件关键时刻,总有专业性的谣言散播,背后人为操控专业策划痕迹明显。31日16:00—17:00,兰和律师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精华。🔗 网页链接
- 看面相有一致性//@明眸花园: 兰和你无耻的精神颠倒黑白的手段真是跟跟王林有的比!
【李天一律师:有人操纵舆论审判】舆论绑架社会情绪,进而绑架司法,从而借刀杀人,强调案件关键时刻,总有专业性的谣言散播,背后人为操控专业策划痕迹明显。31日16:00—17:00,兰和律师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精华。🔗 网页链接
- //@司考托福走起: 药家鑫之父名誉权代理律人 现在又在风口浪尖来接李人渣的案子[鄙视] 这种只为了炒红自己的人渣玷污了律师这两个字!
【李天一律师:有人操纵舆论审判】舆论绑架社会情绪,进而绑架司法,从而借刀杀人,强调案件关键时刻,总有专业性的谣言散播,背后人为操控专业策划痕迹明显。31日16:00—17:00,兰和律师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精华。🔗 网页链接
- 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一丘之貉而已//@我助钟馗捉鬼: 梦鸽陷进去了。兰某等着被算帐。
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 兰花花,你个小阿三倒是说说哪里不在法律的正轨上?//@兰和律师: #李天一#有无隐情我不做任何评论,但梦鸽女士提出此申请一方面是基于社会对家庭强权干预司法的误判,另一方面的确是希望该案能真正回归到事实和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不要受到任何外在因素的干扰。
- 你认为你这样无知的申请,会被法院采纳吗? //@兰和律师: #李天一#现行法律没有对公开审理申请权进行禁止性规定,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这是基本法理常识。因此,梦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此申请。市面上所谓申请违法的专家说法,是常识性误导。
- 娱乐是基本人权,凭啥你一句话就剥夺别人愉悦身心的权利?你算那根葱?什么玩意儿!!
发表了博文 《李天一案必须去娱乐化》 - 针对媒体刊载的“内幕” 李家法律顾问称从未回应“警方或酒吧应知事件过程”—— 别把重大刑案当“娱乐” 李某某涉强奸案追踪 本报讯(记者 李奎)网友的一篇长 🔗 网页链接 - //@心情好喝两杯: 无良讼棍配无耻家族 //@音乐叮叮当: 一个没有辩护权、探视权和阅卷权的律师却巧舌如簧的误导媒体及大众,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推出案中案局中局试图煽动民意,本来低调处理博取同情和谅解,李案也许会从轻处理的,李家可恨又可怜!自愿沦为无良霉体律师炒作出名的工具。
【紧急辟谣】:目前网络盛传的《李天一案新版内幕》系人为杜撰的谣言,旨在混淆视听,未审先判,最终达到某种不可告人之目的。本人已和京华时报跟踪此案的记者联络,被告知从未与任何人透露所谓的相关内幕。在案件未开庭之前,请勿以讹传讹。这个世界上,能最终左右舆论的,唯有真相。 【紧急辟谣】:目前网络盛传的《李天一案新版内幕》系人为杜撰的谣言,旨在混淆视听,未审先判,最终达到某种不可告人之目的。本人已和京华时报跟踪此案的记者联络,被告知从未与任何人透露所谓的相关内幕。在案件未开庭之前,请勿以讹传讹。这个世界上,能最终左右舆论的,唯有真相。 - 哈哈,这些先过河的把石头捞完了,让后来摸着石头过河的伙计们摸什么?日子怎么过//@大锣锵锵: 国腾女老板也是属于先过河的那一拨?涉嫌侵占巨额国有资产,也就是说在河里捞了不少石头。俗话说,出来混终究是要还的。 //@老衲关注郎咸平: 这大脸盘子,不让叶海燕啊 //@宋体金: 回复@沈逸: 从这样的概率来展开全文
- 选择性失明不仅是道德问题//@天下为公之2012: //@赵宪君: 回复@江边某人: 你看看药庆卫的全权代理人嘶哑老汉每天在干什么?是没看见还是只看加我的了? //@江边某人: 药家鑫不是已经被执行死刑了吗?人都死了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还在说,是不是有点得理不饶人、欺人太甚?
残忍的药家鑫冷酷的爹:震惊全国的药家鑫杀人灭口案有人说过去了,因为新的杀人案又出来了。国人很健忘,就像黑瞎子掰苞米,掰一穗扔一穗,但是,药家鑫案那些表演过的人的演出技巧需要评论一番... 🔗 网页链接 (使用新浪长微博工具发布 http://t.cn/zOXAaic)
【疑似厦门BRT爆炸起火案嫌疑人陈水总的自白】草民陈水总现年60岁初小文化,住厦门市局口街24号,1970年因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草民随全家下乡,历尽艰辛于1983回城,没有安排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