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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螃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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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年初二我们从广州驾车想享受下免费高速乐趣,由于交通严重堵塞,大家只好走进广佛高速公路沙贝收费站则“顺景新酒家”就餐,台面上摆设着两碟油角和花生及小桔子,大家问收费吗,服务员说收费。我们说不要行不行,她说不行,是上级规定的。食螃蟹律师说,你们强买强卖违反《消法》。撤走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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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两年前的今日,即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重庆警方拘留,隔日后被中青报“锦上添花”,有人建议今日设为“1212律师蒙难日”,你赞成吗?当然,一个李庄遇难不等于全体律师蒙难,但这一日给我国的律师感触太大,教育颇深,意义非凡,很值得纪念。食螃蟹律师高度关注:李庄案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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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两年前的今日,即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重庆警方拘留,隔日后被中青报“锦上添花”,有人建议今日设为“1212律师蒙难日”,你赞成吗?当然,一个李庄遇难不等于全体律师蒙难,但这一日给我国的律师感触太大,教育颇深,意义非凡,很值得纪念。食螃蟹律师高度关注:李案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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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两年前的今日,即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重庆警方拘留,隔日后被中青报“锦上添花”,有人建议今日设为“1212律师蒙难日”,你赞成吗?当然,一个李庄遇难不等于全体律师蒙难,但这一日给我国的律师感触太大,教育颇深,意义非凡,很值得纪念。食螃蟹律师高度关注:李案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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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台湾地区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保障人权,实现正义为使命。”我国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简言之:律师的神圣职责就是“维护人权,实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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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我阅读《杨金柱真相揭秘》等负面文章,可以说把杨金柱说得一无是处。但是,我有不同的看法,至少他是个敢说敢为而且是个很难得的律师,如果我们中国有多几个这样的律师,我相信我们这个律师弱势群体不会弱,不会四处受压、四处受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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