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厅长在就《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讨论稿)》进行说明时表示,改革的重点在于行业协会、群众生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异地商会、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涉外社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等八大类社会组织。核心是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突出“宽进”,重在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