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石化在青岛炸死了44个人,该公司领导人未必辞职,辞职了未必蹲监狱,蹲监狱了也不用自己给受害人赔钱。如果是私企,首先老板要得赔个倾家荡产,其次企业保不住了,最后还有可能蹲监狱。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问责机制,问责机制不同,事故概率不同。近年来石化系统安全事故频发,不是没有原因。 【"ZAKER新闻阅读"等一批违规移动新闻客户端被查处】国信办日前发出通报,对"抽屉新热榜"、"鲜果联播"、“ZAKER新闻阅读”、“3G门户新闻”、“一五一十部落”、“蜜蜂新闻”等一批未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移动客户端,依法要求限期整改🔗 网页链接
昨天用了一个软件,然后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bed凌乱]
- //@仝宗锦: 夏身上有伤,已经可以达到防卫举证的初步要求,也即达到防卫“合理怀疑”的标准,接下去就需要控方举证来超越这个合理怀疑。控方不能说,夏的伤并不能证明就一定在屋子里留下的,控方这种逻辑其实是要求辩方来排除合理怀疑。这是完全不公平的,此处的疑点利益显然应该归于被告。
夏俊峰案看了沈阳中院长微博,说夏俊峰无法证明在城管室内被打,问题是,这是城管的办公场所,夏俊峰能拿出什么证据,夏身上有伤,已是最有力的证据。其他的,只有神仙才能拿出证据了。和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样,举证责任倒置,公权机关证明自己没有打人,这是你的地盘,城管应该举证证明没打。
【热烈祝贺甘肃张家川公安局长白勇强被停职】🔗 网页链接 官员欲猖狂,屁股得干净。苍天呀,大地呀,你终于开眼了啊。党啊,英明啊,不会把他开除出党污染群众吧?纪委啊,不会双双双双规强强强哥吧?
- //@喷嚏网铂程: //@荣剑2011: 全国抗议终于迫使张家川县释放被拘的无罪少年,但由此引发的质疑和反思必将指向更深的制度层面: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肆意破坏法治的闹剧...?除了这个县级政权已经彻底丧失了人民性之外,两高关于网络涉罪司法解释在助纣为虐!
什么是公愤?什么是众怒?什么是千夫所指?甘肃张家川县公安局刑拘16岁初中生之事,难道不就是引发公愤,招致众怒,成为千夫所指吗?这个县级公安局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根源就在于两高最近关于网络涉罪的司法解释,为他们滥施公权恶意执法提供了借口。随意释法,随意扩大罪罚界限,已成国家公害!展开全文 一个政法系统的同学对我说,他帮我问了某个法院的副院长,”为什么对于贪腐案件,法院总要列为敏感专案,低调审理“。答曰,”怕被告在法庭上突然咬出其他的领导“。 - 右边说的很对//@阿男weli: 斯诺登也抽了Google一个大嘴巴。Google当年退出中国根本不是什么Not be evil,就是商业上做得不成功仅此而已。
[人权事务]联合国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拉卢指出,对国家安全和犯罪活动的担忧或许会成为过度使用通讯监控的理由;而现有法律在规范政府通讯监控行为方面的缺失,使得隐私和言论自由的人权受到削弱。如果对隐私、安全和通讯匿名性的保护不足,就无法保证人们的私人通讯不受国家的监视。
很久没有转载他人文章了。看到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此文,不得不转。本文是对薛蛮子嫖娼被抓事件,对大V“传谣”事件的诸多评论文章中写得最好的文章之一。建议没有看过此文的认真一读。🔗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