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禁!】①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②差旅人员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③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④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
【中央印发反浪费条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布,明确:①降低公务活动成本;②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应公开并接受监督;③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④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全文↓↓阅读,转发,监督!
- //@凤凰网: 【喊“是不是你妈去世了”的那个人道歉了】今日下午5时,绿春县卫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该值班人员已向市民道歉。此外,已组织职工大会对该值班人员进行严肃批评。[鄙视] 🔗 网页链接
【市民电话咨询卫生局 获回复:是不是你妈去世了[吃惊] 】一市民电话咨询云南绿春县卫生局,没想到值班工作人员不仅每次都“喂”几声后就挂断,竟然还用短信回复市民:“是不是你妈去世了。”昨日,当事人李某承认短信是他发的,并表示后悔发出这样的短信。绿春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网页链接
【晒网警素质】 认证为:黄石公安局互联网违法监控中心 负责人@小警文哥 在转评微博中居然出口骂人不堪入耳,更甚作为警察居然叫嚣着如果公民被追杀,此警察可以袖手旁观。请问@平安黄石 你们治下的网警居然有如此素质?难道此君的想法在警察中有普遍性?要如此警察大人一不如意,便可不顾他人生死?展开全文
- //@李方平律师: 这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共和国,可能被控至少三项罪名: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3、寻衅滋事。
【中华民国,官不聊生!】因反对血拆,台湾大学生深夜突袭马英九寓所,泼红漆、洒冥纸高喊“暴政杀人,血债血偿”等口号。
- //@王兴律师v: 寻衅滋事的罪名就舒服多了,虽然最高刑也十年,但刘虎等被判十年的可能性还是小的//@梁小军律师: 转发微博
- 运营商一定配合吗?不一定啊,报警也不一定立马受理啊!当年聂树斌案被害人家属报案都让先登报,转起,帮助一下//@北京厨子: 直接找运营商定位最后所在的街区,都比在微博上瞎发广告来得有效的多。为啥我看到这种傻逼贴就他妈的想骂人呢?难道歹徒会回帖说:亲,人在我这里么?
【寻人:华工学生谢素娟】女,广东连平人,现就读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8.31日到校,9.1日失踪。谢素娟在学校说去图书馆,晚上没有回宿舍,第二天早上她发了条信息给她堂哥,就"救命"两个字,之后打她电话一直不通。有消息或有线索,请联系她姐姐13690959076。转发一下,多一份希望早点找到她。展开全文
- //@周泽律师: 再补充一条:尽管我在个人资料中介绍为“南风窗2006‘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并加了“公益维权”的标签,很多人也将我视为公益律师,但我办理的很多案件其实也收费,有的收得还很高。
声明:#我其实是个网络伪君子#虽然我每天在微博上表现得很有正义感的样子,其实对很多人的求助请求,我都以自己很忙为由,给拒绝了。看到美女我也心动,但却表现得若无其事。如果不怕群众举报被警察抓住,我甚至也想去卖淫。我还经常想,什么时候能够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有些人为秦火火这样“造谣”的被抓捕而兴奋时,却没有意识到,谣言的认定权全在官方,他认定动车事故2亿元为谣言的同时,也可以认定攻击雷锋罗援为谣言,更敢认定实名举报贪官为谣言。你以为,你拍马溜须舔菊力度不合适时,就不会被认定为造谣吗? 上海法官嫖妓,不少人精分。之前,他们支持性合法化,视卖淫与一切劳动无异,甚至还因为性工作者居于社会底层,施以无数怜悯。如果都没人光顾,那性工作者岂不是沦落到失业的境地,需要政府发文鼓动人们照顾生意?既然鞭挞法官嫖妓,就不要再去支持性工作者合法化了,反之则不要鞭挞。 - 回复@苏岭又见苏岭: 法官嫖妓,单纯的从人来说,那么没什么问题,关键是,法官嫖妓背后隐藏的东西很多,再者,现在我们国家卖淫属于违法甚至犯罪,由不得你支持与否,法官知法违法,情何以堪啊,让我们 //@苏岭又见苏岭: 法官嫖妓、妓女卖淫,我都不支持。这表态没歧义吧?
上海法官嫖妓,不少人精分。之前,他们支持性合法化,视卖淫与一切劳动无异,甚至还因为性工作者居于社会底层,施以无数怜悯。如果都没人光顾,那性工作者岂不是沦落到失业的境地,需要政府发文鼓动人们照顾生意?既然鞭挞法官嫖妓,就不要再去支持性工作者合法化了,反之则不要鞭挞。 - 南方周末出人才//@王兴律师v: 逻辑真是稀缺物品//@王天定: 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就要支持法官嫖娼?//@周21cbh斌: 卖淫合法化,那是对性工作者而言吧,至于法官嫖妓,属于公职人员行为不检点,这个在大部分国家,包括性交易合法化国家,也会受到谴责啊,楼主真的是南方周末的?
上海法官嫖妓,不少人精分。之前,他们支持性合法化,视卖淫与一切劳动无异,甚至还因为性工作者居于社会底层,施以无数怜悯。如果都没人光顾,那性工作者岂不是沦落到失业的境地,需要政府发文鼓动人们照顾生意?既然鞭挞法官嫖妓,就不要再去支持性工作者合法化了,反之则不要鞭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