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了告别圆舞曲//@北京厨子: 事情的关键在于两点:1.在女事主清醒状态下,是否有插入。2.此种“疗法”,是否有批量的治愈事实,是否有理论依据。据我所知,是有理论依据的,且男女皆宜。前一点,是强奸司法,后一点,姑且饶法院无知无罪。
【广西副教授用精液做药引治疗妇科病 被判强奸罪】上月,天涯论坛上有人爆料称,广西一位副教授,用“精液”混合西药为女患者看病,被检察院指控为“强制猥亵妇女罪”,法院一审则判为“强奸罪”!因“精液”引发的这起强奸案,让民间偏方的命运再次引人关注。🔗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