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然有人用马路乱停车警察只贴一个人为沈颢喊冤,这是搞笑呢还是搞笑呢?警察没贴其他人,能改变一个人乱停车的事实?沈颢犯罪与否是一码事,罪行被怎么昭告天下又是另一码事好么。而且不管真心还是假意,“车主”自己都承认违章了,又有目击者,同伙供述,还用法不责众混淆视听会不会太那个啥了。
- @龚琳娜 的歌喉太好,初听《但愿人长久》 ,感觉就像听谢天笑一样过瘾!这要是在现场,要激动cry啊。
- 就像不知道老方为什么委托彭剑做自己律师一样,作为看热闹的,我很难理解朱家为什么请张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相异的抉择,好奇妙啊
- 南周把复旦投毒案写得那么残,会挖童宇峰么//@为书一生: 推理小说告诉我们,在没有破案之前,任何可能性都存在,与朱令有过接触的都应该排查,包括贝志诚。
这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哦。今天看了凤凰网访谈,我大吃一惊,警方居然从来没往情杀方向想。这都办的什么案。 //@中国灯谜在搜瓜 三人同在乐队,他追她(朱)不成,追她(孙)也不成;于是,他下了铊,毁了她,嫁祸坑了她,一箭双雕!可以这样理解吗?贝自己都没想到只是他的...|🔗 网页链接
- //@叶恭默: 【追求正义,并不是因为它马上能兑现,而是因为这种追求是正当的,是值得的!】前面讨论中涉及的问题,都汇总到这个版本做了澄清,也不准备再进行修订了。那些相沿成习的谬误,还将出现在类似事件中。对思辨有兴趣者可再看一次,谢谢!
【终极版:言论自由高于一切——对投毒案中一些问题的澄清】知的自由,说的自由,凭良心坦率争论的自由,是高于一切的自由。在司法黑暗腐败的当下,基于道义的广泛舆论压力,几乎是公民捍卫权利的唯一武器了。如果连这个也放弃了,我们将一无所有。终极版又收集并澄清了一些问题,达8600字,欢迎批评。展开全文
- //@洋葱头和小紫菜: 联想下#念斌投毒案# //@霍亮律师: 当年如对孙维进行刑讯逼供,案情可能会取得重大突破,将孙维定罪量刑,但极有可能又是一个和叔侄案样的冤案。按无罪推定解除对孙维的嫌疑,是司法进步的表现。未找出真凶不应宣告侦查终结,人们要求重启调查无可非议,但采取这种方式显然不妥。展开全文
朱令案无证据证明系孙维所为,但人们在公安解除对孙维嫌疑的情况下发起了十万人的签名,要求美国政府将孙维驱逐出境。要求重启调查无可非议,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发起这种签名,发起者和签名人难道就不怕冤枉一个无辜者吗?怎么大家对待此事的态度与对待叔侄案的态度绝然相反,难道要搞有罪推定吗? - //@少女杜拉km: 在柴的问题上,不加V的行为和她的价值观一点矛盾都没有。不管起因如何。性问题不是本质,柴不只是不能面对自己的情感经历,更默许团队谄媚男性价值观,把自己打造成一朵白莲花任人意淫。如此轻易放弃女性在公众面前的独立人格和权利,她当然没有获取同性赞赏的价值,当然让人不快。展开全文
关于@不加V 砍柴(@柴静 ),其中是非很难下口。细想之后,想对不加V说一句:你的行为本身有悖论存在。按照你一贯的行为行文,一向把性当做一件关乎个人自由、美好的事,但是你现在用来砍柴的恰恰是性这个大棒。这个悖论将“抵达”何处?我很难想像。 - 木子美和安替的故事告诉我们,女要防爱拍照男,男要躲爱写日记女。这些物什,如果故事往皆大欢喜发展了,是谓美好,往银牙咬碎狂奔,那就是杯具鸟~~~
- 今年好几个行业都是哀鸿遍野,刚看了下我们公司半个财年的业绩报告,完成率还没过八,第一念头是加薪幅度估计又成问题了唉。
【《女生日记》】什么是空气···什么是大学···什么是社会··什么是爱情···什么··是艺术···北京大学艺术学院5周年宣传片·原来宣传片是这样的···越看越NB···真的···底蕴··文化··顿时就看出了差别·· 🔗 网页链接
- 而审理前的证据交换会议(pre-trialevidenceexchangemeeting)和证据的相关性规则既考虑到追求案件事实真实性的价值,又考虑到审判效率。至于缺席判决规则、限定有关程序辩护理由提出的期限以及有关集团诉讼的规则主要考虑的是效率原则,旨在节约司法资源和纳税人的钱。展开全文
在现代司法程序上,以美国联邦法院民事诉讼规则为例,有关案件审理之前的证据发现程序(evidencediscoveryrules)、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交叉问询(crossexamination)、传来证据规则(hearsayrules)等程序规则均是为了追求事实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