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一个美国同学解释我国的司法制度,说到我国的法官都等同于官员,是有行政级别的,对方于是问道:那你们的首席大法官是什么级别,我告诉他是副总理级,对方大惊:还有比这个更加荒唐的么?我说:有,他没有上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