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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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家属很难有自己主意。先绝望地以为肯定有罪,再侥幸寻找从犯地位。这种立场,势必防李家,亲公安。以便把李搞成主犯,检举别人而求自己从轻。中国百姓有几个真明白法律奥秘。律师正,就能喚醒梦中人,确定正确的辩护思路,力求还原真相。律师不正,就会互相攻讦,侥幸自利,越搞越混。 【准公诉人】多人被控共同强奸犯罪的案件,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无罪辩护,有被告人的律师作(有罪)罪轻辩护。作罪轻辩护的律师,在案件判决之前,表示"相信有冤枉","也相信嫖",却公开散布(被告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强奸罪"的言论。这是为当事人辩护呢,还是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公诉?🔗 网页链接 转发 279评论 14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