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广告词“请给我光明”被罚30万,根据沪市监总处〔2020〕322020000119号决定文书,光明乳业被认定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发布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由此,光明乳业被处以罚款3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