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锅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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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户名可以使用 不知道会不会成为你面试成功的法宝~~别让人看出来是垫的就好~//@袁裕来律师: 想到了那个央视主持人。[哈哈] 原微博 张锅盖
//@刘晓原律师: 执行死刑前,让死刑犯与家属会见,最高法院在<刑诉法>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建议家属控告长沙中院侵犯亲情会见权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微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是否可以认为,这是回答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其家属未获通知。我认为,人在生离死别之际,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不能跟亲人见面,难道就不能人性化执法吗。@知青记者 @周泽律师 @刘晓原律师 展开全文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张锅盖
转发微博 采访中我很少录音,尽量力求证据纸质化。写《打铁记》时遇到一个伦理问题,对于亲友同事之间私下来往的通讯会谈,我能否自主披露?除了天然默契或不至于伤害对方,否则我在引用前都会征求他们同意。看到纪许光、吴法天对通话或闲谈录音,着实震惊了。显微时代难有秘密,但为人处事的一些红线还是在的。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