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5454: //@Z_燕小云: 嗯嗯,被特別招呼的,感同身受。//@周泽律师: 几年前,一个我帮助多年的冤民去香港准备找亚洲周刊报道她的冤案,结果被身份特殊的人士给吓了回来,说凡是告洋状的,问题一律不给解决。哈哈,现在朱令的事都告到美国了。家属怕担了告洋状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