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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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请至少让法律人来当法官的领导。前两年的小司考他都不去的么?这种人决定审判长回避问题的时候 怕是还要问哈别个//@朱明勇律师: 这个院长好像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吧,没读过一天法律的中院院长。 【长沙市中院院长罗衡宁】对曾成杰执行死刑的长沙市中院院长,马克思理论教育专业毕业,做中院院长之前没任何法律工作经验。好吧,暂且不说这个,罗院长您一个宣传部长、县委书记出身的人,怎么连微博都没管理好呢。3条微博,您怪"微博管理人员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发之前,您咋没审稿?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贰耀先生
说实话 我很讨厌把什么案件报道出来 博得愤怒和同情后让民意强奸司法 【舆论--双刃剑】律师抗衡公权力,媒体和微博曝光未必能起到正面作用。譬如,刑辩,除非能将滥用公权力者的意志击溃,否则反会刺激他们调动一切力量,把事情搞定。行政案件则有所不同,大多数案件,譬如征地拆迁,可以反复诉讼,政府会不胜其烦。而且,社会大众看待刑事、行政案件心态也截然不同。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