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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公公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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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物业办邀请业主委员会代表,参与起草《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参加座谈会,给南京市物业办的这种开放态度给个赞,以前类似的立法,主要是政府、学者和物业公司等,缺少物业管理活动中最重要的一方-业主代表人,现在将业主方也纳入起草立法的组成部分,应该是立法工作的一个进步。我和@哈马斯受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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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是一群外国人在中国来参政议政!【两会代表委员的国籍应透明】两会即将召开,要求彻查两会代表委员国籍的声音应重视。假如人大代表远在海外,则无法了解民情民意,更无法反映选区人民呼声。那种代表非但无益,而且有害。代表国民的政治家与国民拥有同样的国籍,是国民对政治放心的最起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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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漠轻寒到深秋: 昨天看谁说的一句太精辟了,那个年代的小混蛋变成了这个年代的老混蛋。不需要担心我们老了也会那样,我们根本没有那种基础。
    【不是老人变坏了 而是坏人变老了】公交抢座,跳舞扰民,诬陷扶起自己的学生,一夜之间,“坏老人”层出不穷,背后则是一个时代的烙印。成长于物资、精神双重匮乏年代,为了生存他们能不择手段,但社会不能一味“尊老”,有必要纠正。当然,人的价值观和处事方式很难改变,有些问题也只能靠时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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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for朵朵ever: 等你被李某某QJ的时候,嫌疑人逍遥法外你在来说枉论不枉论。
    【紧急辟谣】:目前网络盛传的《李天一案新版内幕》系人为杜撰的谣言,旨在混淆视听,未审先判,最终达到某种不可告人之目的。本人已和京华时报跟踪此案的记者联络,被告知从未与任何人透露所谓的相关内幕。在案件未开庭之前,请勿以讹传讹。这个世界上,能最终左右舆论的,唯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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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你大爷的,还没有被证实的东西,你就下结论是杜撰的谣言了,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全国人民都在想达到你所谓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i要查清事实真相,严惩违法犯罪者。
    【紧急辟谣】:目前网络盛传的《李天一案新版内幕》系人为杜撰的谣言,旨在混淆视听,未审先判,最终达到某种不可告人之目的。本人已和京华时报跟踪此案的记者联络,被告知从未与任何人透露所谓的相关内幕。在案件未开庭之前,请勿以讹传讹。这个世界上,能最终左右舆论的,唯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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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社区合作治理研究中心: //@上海金鑫: 物权法生效后,业主大会表决只能实名制,那来什么“不记名”原则?试问,依据物权法所进行的表决必须进行"户"与"面积"双统计过半才有效!不记名怎区分你与他和她的有效及真实的面积?我等公民逢人大选举时被作为选民而被公布的姓名与室号是不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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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博文 《业委会选举 泄露个人隐私?》 - 业委会选举 泄露个人隐私? 作者:巴芮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3日 点击数: 8 业委会选举 泄露个人隐私? 统计面积时标注门牌号业主认为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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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老师敢为天下先,邪不压正! //@上海金鑫: http://t.cn/zTUQC4u详见当年笫12次业主大会公告。目前本小区2011年欠费4户,2012年欠费10户(其中含11年4户),上周本会己决议启动诉讼,下周先发业主大会催缴函并公示!哈哈!估计不用上法院还能解决几户!正气必须压住邪气得用些方式方法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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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不缴物业费侵害了谁的利益?】很多人谈及业主不缴费问题,有人为侵害物业企业权益了(因为是包干制的),有人人为侵害已经缴费业主的利益,有人人为是侵害全体业主利益。那么到底侵害了谁的利益,应该由谁来起诉不缴费业主呢?欢迎大家讨论。@zj荆棘鸟 @江南七剑书 @刘生敏 @一缕夏日阳光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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